拒絕接收代理商退貨被判按約給付貨款
作者:王蒙 發布時間:2009-04-27 瀏覽次數:852
本網鎮江訊:做了“美美”牌壁紙漆四川省南充地區代理商的趙某沒有想到,進貨時跟自己和和氣氣的經銷公司,到了退貨的時候卻變成拳腳相向,最后還是訴諸于公堂,才將這起拖了快半年的退貨糾紛解決。
“新一代高新環保藝術涂料---“美美”牌壁紙漆做為一種全新概念的墻面裝飾涂料,可以為您的墻面印出各種風格各異充滿藝術性的圖案,并擁有奇幻的折光影射效果,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光源能折射出極強的視覺效果,令人嘆為觀止,不是壁紙勝似壁紙,能壁紙所能,能壁紙所不能”,07年3月,四川省閬中市的趙某在網絡上看到鎮江星辰公司(化名)這段極具誘惑性的廣告,便電話聯系上了該公司,經過詳細的了解、磋商,一個月后雙方通過傳真簽訂了代理合同,趙某購買了該公司的“美美”牌壁紙漆140桶,每桶單價140元,以及20套模具,總計金額21600元。但是經營半年后,趙某經營虧損,根據合同約定趙某無法經營的,有權要求公司在接到自己的通知后的一個月內找好代理商,并收回剩余的產品。所以趙某幾次通知公司,要求公司另行尋找代理商,并收回產品,但是公司方面一直沒有音訊。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與星辰公司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是有效的,按照合同約定趙某在經營一段時間后,如無法開展該地區的各項業務活動,需提前一個月通知星辰公司,待星辰公司在當地重新找到代理商后終止代理。因雙方的銷售代理合同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