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是在校學生,網上提交資料、通過審核、支付一定手續費,就能輕松申請信用貸款——作為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發展最迅猛的產品之一,如火如荼的“校園貸”亂象叢生,盡管已被監管叫停,但由此引發的余波仍未平息。記者近日從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獲悉,一男子因賭博欠了高利貸無力還款,便通過以網上刷單的形式騙學生用他們的身份信息去貸款平臺做貸款,隨后把貸出的錢拿去返還自己的高利貸。據虎丘法院介紹,該案波及30多名在校學生,涉案金額逾20萬元。被告人吳某因犯詐騙罪獲刑三年,并處罰金三千元。

小然(化名)是蘇州某學院大二學生,家境并不優渥,平時關注著好幾個學生兼職群,2016年2月份,群里的一條新消息讓她頗為動心,“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在一個網貸平臺辦貸款,借款成功后將錢轉到一個名為吳某的支付寶賬戶,就可以在群里領一百元紅包,所貸款項后續都由吳某來償還。”于是,小然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辦理了一筆四千余元的貸款并轉給了吳某。

起初,吳某每月都會按時還貸,“大家都以為他是校園貸平臺的代理,很多同學也覺得幫忙貸款不僅沒有風險,還能賺些零花錢,何樂而不為。”據小然陳述,前后有20多個同學和她一樣做了差不多金額的貸款。然而同學們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些錢全都被吳某用于個人消費、還高利貸,直到他無力償還貸款,出現大面積逾期,同學們才覺醒報警。

1997年出生的吳某案發前就讀于某職教中心,大專五年級。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間,吳某為償還高利貸和個人消費,對外謊稱自己是網上貸款平臺雛鷹助飛計劃、名校貸、優分期、分期樂代理,以幫忙在網上貸款平臺貸款刷業績、由吳某承諾還款且每貸一筆可獲返利為誘餌,誘騙被害人劉某、曹某等30 名學生提供了個人信息,利用上述學生信息完成網上注冊,并采用偽造貸款合同、接聽貸款平臺回訪電話等方式完成貸款申請,要求被騙學生將收到的錢款轉賬至被告人吳某控制的支付寶賬戶,涉案人民幣23萬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綜合各因素考慮作出上述裁決。

【法官提醒】對于涉校園貸類案件,一方面,按照中國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在校大學生網貸業務,所以在校大學生不要通過所謂的“網貸平臺”進行校園借貸業務。另一方面,廣大同學應當樹立正確的金錢觀,不要盲目追求 高品質 生活,甚至相互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