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伙搶來假古董 觸法換來四年刑
作者:金湖縣人民法院 發(fā)布時間:2009-03-20 瀏覽次數(shù):838
本網(wǎng)淮安訊 日前,金湖縣人民法院對搶劫古董的被告人董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對被告人劉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均并處罰金5000元。
2008年7月初,被告人董某與鄭某(在逃)合謀以購買古董為借口搶劫他人古董。后由鄭某聯(lián)系了被告人劉某等人。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二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董某系投案自首,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本網(wǎng)淮安訊 日前,金湖縣人民法院對搶劫古董的被告人董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對被告人劉某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均并處罰金5000元。
2008年7月初,被告人董某與鄭某(在逃)合謀以購買古董為借口搶劫他人古董。后由鄭某聯(lián)系了被告人劉某等人。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二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董某系投案自首,遂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