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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庭長,我們鎮上兩戶人家為了相鄰通道吵得不可開交,想請你們網格法官來幫忙調解調解。”8月27日,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庭興仁法庭庭長朱衛紅接到轄區某鄉鎮司法所的求助電話。

當天下午,朱衛紅一開完庭就匆匆趕往現場,經過仔細勘查、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和村鎮干部反映的情況,朱衛紅了解到:馬某云與馬某志系堂兄弟關系,兩家東西相鄰而居,一直以來相處和睦。2009年,兩家共同商議并將位于馬某志家房前的馬某云家唯一通行之路由狹窄土路拓寬成2.4米的水泥路。可近年來,兩家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馬某志家認為2009年拓寬路面時占用了其家耕種的部分責任田,故在該水泥路北半邊壘砌數個磚堆、堆放垃圾等雜物,阻礙馬某云家通行;馬某云家則在馬某志家房前自家責任田內對著馬某志家大門搭建不銹鋼簡易棚、將玉米桿、垃圾等雜物堆放成墳墓狀以“詛咒”方式進行還擊。雙方你來我往,爭吵不斷,矛盾步步升級。

了解情況后,朱衛紅沒有用法言法語、而是用當地方言,親切地與兩戶人家聊起了家常,馬某云、馬某志情緒逐漸平緩。緊接著,朱衛紅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從法律角度指出:馬某志家以壘砌磚堆、堆放垃圾等方式在水泥路上設置障礙以妨礙馬某云家通行,違反了法律關于相鄰關系的相關規定;而馬某云家采取對著馬某志家大門搭建不銹鋼簡易棚、將雜物堆放成墳墓狀的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兩家均應當將各自所堆放、搭建之物全部清理、搬遷和拆除。

最后,朱衛紅同鎮村干部一道,從“親情”“近鄰”等角度對雙方進行勸解,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冰釋前嫌。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各自檢討了自己不當言行,并表示在一周內將各自堆放、搭建之物全部清理完畢,恢復原狀。至此,該起排除妨礙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隨著“法官進網格”活動的深入開展,通州法院打破了法官坐堂審案的傳統模式,而是走著“鄉土路”,沾著“鄉土味”,深入到群眾中去,找準根源,實現人民法院訴訟活動與基層人民調解的良性互動,直擊群眾矛盾糾紛源頭,為轄區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