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搞好人民法庭工作?
作者:楊彬 發布時間:2009-03-18 瀏覽次數:1096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基礎,是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的前沿陣地,處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最前沿、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線。人民法庭直接與廣大農民打交道,解決他們在務農、生活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其中大部分都是經鎮村調解后無法化解的,而解決這些矛盾需要有較強素質的審執人員,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不斷探索新方法、新思路。因此,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已經成為人民法院的一項長期戰略任務。筆者認為,除審理、執行案件外,搞好當前基層法庭工作應當注重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領導重視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保證
人民法庭處在最基層,是人民法院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權威。各級法院的領導,尤其是基層法院的領導需要注重法庭建設的各項工作。法院院長要親自抓,分管副院長要重點抓,黨組成員集體抓,在人民法庭建設上形成合力,把法庭工作納入基層法院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經常下鄉調查研究、指導協調,要積極主動與法庭轄區黨委、政府聯系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與支持。法院黨組要在政治上關心法庭干警,真正做到“從優待警”,在提拔晉級、物質保障方面給予優待并且形成一貫制度。在提拔、晉級、評先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法庭干警,新提拔的中層干部原則上去法庭工作;機關和法庭人員之間形成定期輪崗制度;法庭干警申請入黨的,要重點培養,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青年干警都要有一定期間的基層法庭工作經歷,給法庭注入新活力;在生活上關心照顧法庭干警,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在物質保障方面應向法庭傾斜,加強法庭基礎建設,改善法庭辦公條件,提高法庭人員待遇,最大限度地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使他們不僅安心法庭工作,而且樂于法庭工作。
二、隊伍建設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關鍵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緊密聯系人民法庭工作實際,充分發揮人民法庭職能作用,推動人民法庭隊伍建設科學發展。1、凝心聚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建立政治學習制度,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定期組織全庭干警學習,從而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群眾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2、規范管理,彰顯示范引領效能。堅持從嚴治庭,科學管理,不斷優化以審判管理為龍頭、具有基層法庭特色的管理機制,促進和保障審判權、執行權公正、公開、公信運行。3、標本兼治,著力構建懲防體系。大力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正氣,深入開展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活動,進一步健全監督體系,建立法庭干警廉政檔案并注重結果運用。強化對案件差錯責任的追究,規范司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4、營造氛圍,推進法庭文化建設。發揮精神文化的激勵作用,確立高遠目標,凝聚人心,引導法庭干警明白不進則退、慢進則衰的道理。發揮制度文化的規范作用,注重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將制度所體現的管理理念直達、滲透到干警的心靈。發揮行為文化的引導作用,努力創建“學習型法庭”,培養法庭干警高雅的生活情趣,促進干警調研能力的提升。
三、創新創優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點
圍繞創新創優創特色、求真求實求發展,推動人民法庭工作進位爭先,針對法庭的工作特點,在司法實踐中應加強:1、推行庭前學法、判后釋疑的做法。鑒于人民法庭案件的當事人大多是農民,法律意識較為淡薄,針對案件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規定,利用庭前調解的機會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學習,使得雙方當事人心中有數,有利于通過調解途徑解決糾紛。宣判以后,特別要對敗訴一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法律宣傳解釋工作,使其服判息訴,壓降上訴率、涉訴信訪率。2、推廣午間法庭、田間法庭等便民工作措施。由于農忙、交通不便、時間觀點不強等原因,有些人不能在工作時間內到庭咨詢,利用法庭多數人員駐庭的有利條件,午休時間安排人員值班接待來訪、接聽電話。農忙時,將巡回法庭開到田頭審理鄰里糾紛、家庭糾紛案件等,方便當事人的訴訟。3、人民法庭之間互助。鑒于目前法庭人員較少,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鄰近法庭之間可加強協作,特別是執行案件的互助,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性、嚴肅性。
四、構建和諧是搞好人民法庭工作的目標
人民法庭需要創新服務大局思路,繼續深化“訴調對接”活動,完善審務聯絡員網絡機制,在法庭附設人民調解窗口,切實高效地化解各類糾紛;創新司法為民舉措,建設標準化便民服務窗口,推行巡回審判,特別是加大對“三養”、涉農等案件的調解力度,確保案結事了,為構建和諧社會、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貢獻;創新法庭審判工作模式,探索自訴案件和解、民事案件調解、執行案件和解的新方式,凡是依法可以調解的,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將調解工作依法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和信訪接待等司法活動的各個環節。人民法庭還應注重下列工作:1、建立鎮村二級調解網絡,加強與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聯系和業務指導;2、利用社會力量,委托相關單位、組織調解案件,邀請有關單位、個人參與案件調解;3、推進審務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村居,加強巡回審理力度,以案說法,進行法制宣傳;4、認真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妥善調處各類簡易糾紛,及時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總之,搞好人民法庭工作是一項長期的、系統的工程,上級法院必須加強指導、監督,基層法院要重點抓、具體抓,法庭干警要齊心協力,思想進一步解放,工作進一步到位,才能將人民法庭工作推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