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用外地發票可以降低公司運行成本,老板郭某聽信朋友言,不料被騙近10萬元。日前,兩個合伙騙子被判處刑罰。

2007年下半年,王某得知其朋友郭某在銷售石子過程中,想從外地開具低于本地稅率的普通發票提供給供貨單位結算的想法后,隨即謊稱自己有朋友在稅務局,可以開到3.3%左右稅率的普通發票,騙得郭某的信任。隨后,王某通過散發在自己汽車上的名片聯系到何某,兩人一拍即合,由何某提供偽造的普通發票,并按票面金額的1%收取開票費。后王某和何某按照郭某的要求,先后2次提供給郭某偽造的普通發票共計4份,票面金額合計人民幣3046461元,從而騙得郭某人民幣96000元。

20089月,郭某發現王某、何某提供的發票是偽造的,即與被告人王某商量后,于同年的1127由王某以繼續要求何某提供偽造的發票為名打電話將何某騙至宜興。次日,郭某將何某扭送至公安機關。后王某投案自首。

宜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和何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偽造的普通發票騙取他人的錢財,數額巨大,均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