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院院長公丕祥:要引導企業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
作者:轉載《現代快報》 發布時間:2009-03-11 瀏覽次數:2783
勞動爭議、企業“棄企避債”、借款糾紛……去年以來,受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民、商事案件呈現快速上升勢頭。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昨天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省高院日前已研究制定了《關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司法應對措施》,提出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的二十條司法措施,全力為經濟增長、社會穩定保駕護航。
勞動爭議案件同比大幅增長
公丕祥說,受《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頒布實施等因素的影響,從去年上半年起,全省勞動爭議案件開始大幅增長,進入下半年后,隨著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困難,勞動爭議案件更是呈現爆發式增長的勢頭。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勞動爭議案件29862件,同比增長了139.28%。
公丕祥說,省高院要求構建勞動爭議案件三方合議裁判機制。“要盡量維護勞動合同的效力,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解決勞動爭議案件。引導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顧全大局,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避免出現企業大規模集中裁員,同時鼓勵和支持困難企業采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盡量不裁員或少裁員。”
企業“棄企避債”現象較多
公丕祥說,去年受信貸政策調整、原材料價格波動和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的影響,一些簽訂合同時有利可圖的交易到履行時已無利可圖甚至必然虧損,部分企業往往選擇主動違約,引起買賣合同糾紛頻發。2008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審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案件12603件,同比增長了386.23%。
公丕祥告訴記者,由于這次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影響最深的大多集中在化工、紡織、建筑、建材、食品、服裝、商貿等領域勞動密集型企業、出口型企業,一旦提起訴訟,也容易引發群體性的糾紛。特別是一些企業主采取“棄企避債”等方式逃避企業債務,造成社會恐慌。而債權人集中提起訴訟,造成企業停產歇業甚至破產,也直接影響到職工的生存。為積極應對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帶來的影響,省高院已相繼出臺了涉及經濟、民生審判的規范性司法文件,用來指導全省法院依法審理好因經濟環境變化引發的涉及金融、債務、房地產、企業改制、破產重組等案件。
警惕民間非法集資“抬頭”
另外,公丕祥還特別指出,去年以來各種借款糾紛案件大量增加,企業融資債務糾紛涉及金額巨大。2008年,全省法院共新收各類一審借款合同糾紛案件87868件,標的額224.49億元。其中,因資金周轉困難而引發的企業間借款糾紛和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增長迅速。
公丕祥說,在當前企業資金鏈趨緊的情況下,民間非法集資現象有所抬頭。由于民間借貸尤其是非法集資涉及人員廣泛,一旦所借款項不能收回,往往會引起群體性事件。如南京中院已審結的“許官成等集資詐騙案”,涉案被害人多達800余人。對于法院來說,將不斷增強基層司法能力,切實筑牢抵御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第一道司法防線。(快報特派記者 都怡文 鄭春平陳英)
200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