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道交中心建設入選該市年度法治惠民實事項目
作者:陳思寒 發布時間:2013-09-05 瀏覽次數:425
近日,丹陽市委政法委公布了該市2013年度法治惠民實事項目初審名單,丹陽法院報送的“提升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和訴訟中心職能”順利入圍。
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和訴訟中心建設是丹陽法院創新道路交通事故糾紛處理模式,便利群眾訴訟,節約訴訟開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舉措,主要做法是:
設立集中辦公場所,便利群眾一站式處理糾紛。丹陽法院與該市公安局、司法局和保險行業協會共同設立“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和訴訟中心”,下設登記管理辦公室、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辦公室、交巡警辦公室、保險公司理賠辦公室、法醫咨詢和司法鑒定辦公室、訴訟立案和審理辦公室等六個職能辦公室,使當事人僅在中心這一處地方,就可以處理涉及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糾紛的全部事項,避免了以往案件處理需要在交巡警、法院、保險公司之間來回奔波的現象,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負擔。
加強協作配合,提高糾紛處理效率。首先,中心工作流程規定,對每一起進入中心處理的案件,在訴前調解階段不得超過一周的時間;其次,不管是交巡警的行政調解、司法局人民調解還是通過法院立案審理,其他職能部門均可應邀予以協助,為糾紛化解提供盡可能的便利和幫助,提升了糾紛處理效率;第三,在案件處理結束之后,保險公司及時辦理保險理賠工作。截止目前,中心處理結束的1500余件案件中,從中心受理到處理結束,平均花費時間10天左右,較以往大為縮短。今年1月10日的《中國保險報》以《江蘇丹陽市“四調合一”處理糾紛 車險人傷案理賠提速50%》為題進行了報道,在保險行業內產生了較大影響。
規范司法鑒定,避免不必要的重復鑒定,節約訴訟開支。中心設立以后,共同對司法鑒定進行了規范,并創新地實行了聘請法醫專家提供咨詢意見制度。對于一般性的傷情鑒定,由中心聘請的法醫專家給出咨詢意見,如果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專家意見的,則不再組織司法鑒定,直接省去了司法鑒定費用;如果雙方當事人未能同意專家意見的,則由法院司法鑒定部門提前介入,組織雙方當事人共同選擇鑒定機構,避免重復的司法鑒定。此項制度實行以來,中心已經審結的1500件案件中,直接或間接為當事人節約司法鑒定費用達70余萬元。
打擊違規代理,加強司法救助,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丹陽市法院與丹陽市公安局、司法局聯合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及規范代理告知書》,并委托涉案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的第一時間向當事人送達,詳細記載了案件處理程序以及正規代理事項的常規收費標準,便于當事人恰當地選擇委托代理人。對于當事人沒有委托代理人或因違規代理被勒令停止代理的,由“中心”相關職能辦公室為其提供程序和實體上指導;對經濟條件困難、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當事人,由司法局負責辦理法律援助手續,確保當事人不因經濟困難遭受損失。“中心”運行以來,已為200余起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導或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