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執行110”助力執行顯成效
作者:彭建平 發布時間:2013-09-05 瀏覽次數:391
2013年9月1日,一個普通的星期天,晚上九點,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打破了夜晚的寧靜。
“你好,這里是泰州市高港區法院執行110指揮中心。”
“我是申請執行人馮某,被執行人何某從外地回來了,剛出現在某小區X棟X室,請你們盡快趕過來。”
“好的,我們馬上到。”
十五分鐘后,當執行法官敲開何某家門時,何某一臉錯愕的說“你們執行法官怎么周末的晚上還上班,還來得這么快,我剛從外地回來才一個小時。”
執行法官將何某帶到法院,在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經過法官耐心細致的工作,三個小時候后,何某終于將全部執行款3萬多元繳至法院,并表示今后一定要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而當執行法官將執行款交給申請執行人馮某手上時,馮某激動地說“沒想到這么快就拿到了全部執行款,高港法院的執行110,就是靈!”
原來,何某是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被執行人,申請人申請執行后,何某一直躲避在外,執行法官多次查找,均無效果,這次通過執行110指揮中心,終于及時掌握何某的下落,使案件得到順利執結。
2013年3月起,為提高執行效率,泰州市高港區法院設立執行110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制,指揮中心設24小時電話,向社會公開,接警員在接聽提供被執行人及被執行財產線索電話的同時,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線索,執行人員在1小時內到達轄區現場,或在2小時內到達距轄區60公里范圍內的現場,依法采取拘留、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等執行措施。該院執行110開通以來,共接到申請執行人舉報110余次,傳喚被執行人70余次,扣押車輛等財產30次,完全執結39件案件,有效地打擊了“老賴”,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