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管法官隊伍,用足反腐倡廉工作,多項措施并用,受到了良好的效果。

 

進一步推進腐敗懲防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常州市法院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對“責任書”履行情況及廉政準則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

 

健全司法權運行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案件質量評查與廉政監察相銜接機制,探索廉政監察員功能性設計,建立健全符合審判規律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充分利用數字法庭加大對基層法院和派出法庭的審務督察力度。加強對司法鑒定、辦公大樓建設、訴訟費收取、執行款物管理、警用車輛使用管理、窗口接待、庭審行為等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的督查。

 

嚴格執行改進工作作風各項規定。全面加強對公務活動、會議、文件、接待等方面紀律規定落實情況的檢查工作,針對群眾和干警反映問題較多的法院重點開展司法巡查。

 

深入開展司法廉潔教育活動。將廉政教育納入法院的各項培訓計劃和中心組學習中,各法院領導班子成員和中院各部門負責人每年至少對分管部門和所在部門進行一次廉政專題輔導。深入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以先進典型帶動廉潔司法水平的全面提升。

 

加大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認真做好信訪舉報投訴接待處理工作,對重要信訪件開展帶案巡查。堅持典型案例剖析和通報制度,建立干警廉政風險評估機制。以“零容忍”為理念,嚴肅查辦違紀違法行為,確保有案必查、違紀必究、違法必懲。正確處理和把握查處和保護的關系,切實做到查處一件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