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月嚴厲打擊非法集資活動開展以來,大量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涌入法院,其間就不乏當事人惡意串通提供虛假材料企圖誤導法院作出錯誤裁判和調解,從而實現其躲避債務、轉移財產等不法目的的虛假訴訟案件。泗洪法院為加強對虛假訴訟行為的打擊和查處力度,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于20129月制定出臺《關于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的規定》,初步建立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聯合防范和查處虛假訴訟的工作機制。并針對民間借貸案件中虛假訴訟多發的實際情況,強力推進了“查源頭、查流向、查利息”等八大虛假訴訟甄別舉措,切實強化了虛假訴訟的審處力度。

 

自打擊虛假訴訟活動開展以來,該院已先后甄別查處高紅剛與李開峰、李勤虛構債務轉移房產逃避債務案等虛假訴訟案件8件,采取拘留措施3人次,罰款2人次,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1件,目前尚有4件涉嫌虛假訴訟的案件正在審查之中。查處虛假訴訟標的額共計519萬元,其中最高額130萬元,有力的打擊了虛假訴訟當事人的囂張氣焰和不法企圖,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切實維護了司法公正及司法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