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壇法院朱林法庭“內外兼修”提升工作質效
作者:金壇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3-08-28 瀏覽次數:387
近年來,金壇法院朱林法庭從實際出發,從內外兩方面激發活力,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提高案件質量。針對法庭案多人少、法官辦案經驗不足、上訴率和發改率較高等問題,強化庭長的“幫帶”責任,每周定期通案,“消化”積案。對于復雜疑難、矛盾易激化案件,匯報后由分管院長召集條線業務庭及時“會診”。根據不同人員特點合理調配工作,揚長避短。
打造平安鄉鎮。針對鎮政府、村委會工作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如2012年在審理一起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時,發現村委會在魚塘發包過程中存在擅自處分他人財產的行為,遂向該村委會發出司法建議,并報送當地鎮政府,鎮政府予以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整改。該司法建議被評為全省法庭優秀司法建議。
開展庭所共建。針對土地使用以及人身損害賠償等矛盾突出的糾紛,法庭與轄區派出所聯合調解,并邀請地方民調組織參加,全年及時調處各類矛盾激化糾紛34起。與轄區交警中隊聯合,對一些爭議不大、無需傷殘鑒定的交通事故案件,通知當事人及保險公司到場,派駐法官與警員聯合調解,全年共調結交通事故案件128件。
深入巡回審判。選取農村熱點案件,如贍養、撫養、農村土地承包、相鄰關系糾紛等,深入事發地巡回審判。如吳某訴馬某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法庭到當地村委巡回開庭,最終促成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村委會以此案為參照,附帶調解20多起類似土地糾紛,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全年法庭巡回審判率達到80%。
探索執行方法。根據農村特點,利用傳統節假日、農忙季節、農村集市進行集中執行。執行中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個案,爭取執行一案,帶動一片。善于借助民風民俗、當地村委和百姓的力量,用情與理感化當事人。全年所涉贍養和撫育費的執行案件,全部以當事人自愿履行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