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者欠薪逃匿引發的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的特點及對策
作者:劉文華 發布時間:2012-02-28 瀏覽次數:637
自去年以來,受國外金融危機、國內穩健貨幣政策銀行信貸縮緊等內外因素的影響,我國部分中小型企業舉步維艱,企業經營者欠薪逃匿現象增多。近期,儀征法院協助地方政府處理了多起由此引發的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件,此類案件容易引發群體性糾紛及犯罪事件,對此應引起高度重視。
一、主要特點
1、勞動密集型企業居多。此類企業多為生產成本低,技術含量低,抗風險能力低的“三低”企業,租用經營場所,生產設備簡陋,固定資產甚微,一旦企業債務壓力過大,資不抵債,企業經營者容易轉移生產逃匿。
2、涉及人員眾多,社會影響大。經營者欠薪逃匿的企業,大多具有一定規模,吸納大量人員就業,勞動者一旦不能及時得到勞動報酬,動輒到黨委、政府集訪,或私自哄搶企業財物、企業財產,容易引發群體性糾紛甚至引發犯罪事件,給社會穩定帶來不利影響。
3、妥善處理難度較大。此類糾紛的企業資不抵債嚴重,并且企業管理不規范,勞動者與企業間大多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內容往往無據可查,企業拖欠的勞動報酬金額難以確認,給糾紛妥善處理帶來很大的難度。
二、成因分析
1、經濟環境的影響。國外金融危機導致企業出口銳減,而國內原材料價格和人力資源成本上漲,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增加;同時,銀行信貸縮緊,融資渠道不暢,中小型企業從銀行貸款困難,轉而通過民間借貸甚至高利貸融資維持生產,一旦資金鏈斷裂,還款壓力大,經營者就故意下落不明。
2、經營者缺乏誠信。個別經營者缺乏誠信意識,長期拖欠工人工資,隨意侵犯勞動者的權益,一旦企業經營不善, 就偷偷轉移企業財產,銷毀賬冊并偽造債務,時機成熟就立馬一走了之。
3、監管力度不夠。有關部門對企業用工、經營監管還存在一定的漏洞,特別對租賃場所經營企業的管理制度還不夠健全;并且企業調解委員會功能的日趨萎縮,大多名存實亡,在一些非公有制企業甚至工會和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都沒有建立。因此,不能有效監督企業工資的支付落實。
三、對策與建議
1、強化中小企業貸款支持。通過設立中小額貸款公司,改革對小企業資信評估辦法、拓寬貸款抵押登記范圍、積極創新金融的業務和服務方式等措施,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便利。
2、加大普法宣傳,營造法制氛圍。向社會廣為宣傳勞動法律法規,正面引導企業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強化經營者的誠信經營意識;通過舉辦法律講座、發放援助宣傳資料、農民工普法讀本等方式對勞動者宣傳、普及法律法規,引導勞動者通過正確合法途徑解決問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法院對案件審理中掌握勞動用工糾紛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勞動執法部門、總工會提出司法建議,以督促企業建立工會和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并加大監察力度,及時采取干預手段,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防止不良企業經營者通過逃匿方式轉嫁職工工資負擔。
4、成立企業欠薪保障專項基金。該基金由企業在申請登記注冊時,先行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一部分,再由政府財政補充一部分組成。主要用于企業倒閉、企業主逃匿案件中職工工資的支付。以便及時有效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避免因企業經營者逃匿引發惡性勞資糾紛和群體性事件。
5、加大對欠薪逃匿企業和經營者懲處力度。建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誠信檔案,對欠薪逃匿企業和經營者實行“黑名單”管理,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企業和經營者名單,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