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奏響農民工維權“三部曲”
作者:李金寶 發布時間:2013-08-26 瀏覽次數:377
為了切實加強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近期,沭陽縣人民法院會同沭陽縣司法局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把維權知識送到農民工手中,把維權手段送到農民工身邊。把維權意識留到農民工心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奏響法制宣傳“學習曲”。組織本院宣傳部門和所屬6個人民法庭的干警,利用標語、宣傳欄、橫幅、板報、宣傳單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引導農民工理性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共開展各類宣傳活動14場次,發放法制宣傳資料20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300余人次。
奏響人民調解“效率曲”。組織“流動法庭”,深入企業、工地、勞務市場等農民工集中地,開展巡回審判活動,共及時化解涉及農民工利益的矛盾糾紛153起。
奏響法律援助“服務曲”。 制定了《司法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將司法救助由訴訟前的緩、減、免訴訟費用的救助形式,進一步向在訴訟中對生活無著的困難當事人臨時性、急救性幫助延伸,向訴訟后的執行救助以及對涉訴信訪困難群眾的救助延伸,形成覆蓋訴訟過程的救助機制。同時,該院加強與民政、司法等部門的工作配合,采取多樣化的救助方式,與民政部門共同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群眾發放法院緩減免訴訟費、民政提供臨時住所或臨時經濟救濟等形式的幫助,使司法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形式銜接配套。對因貧困難以支付鑒定、評估等費用的當事人,積極向有關鑒定、評估及司法援助等機構發送司法救助建議函,切實幫助解決群眾困難,最大限度地為弱勢群體提供司法救助,確保那些有理無錢的當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利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該院規定,立案庭負責立案的工作人員經初步審查,認為起訴、申請執行的當事人屬弱勢群體,符合司法救助規定情形的,要履行釋明義務,向其詳細解釋法院司法救助規定,書面征詢其意見,對提出司法救助申請的,移送專人審查決定。經審查,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給予緩交、部分或全部減免交訴訟費用。暢通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簡化程序,節約時間。加強與信訪、工會、人社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審(執)結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其挽回經濟損失和取得經濟利益近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