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法院:“陽光司法到街鎮”給力青少年暑期法制教育
作者:詹立萍 馬俐 發布時間:2013-08-21 瀏覽次數:355
隨著暑假的到來,社區成為青少年生活的主要環境,也成為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的首要陣地。為進一步增強青少年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吳中法院少年庭依托“陽光司法到街鎮”活動這一司法公開平臺,在暑假與轄區各街(鎮)共同協作精心組織暑期系列法制教育活動。近日,吳中法院少年庭攜一起涉少刑事案件走進和諧共建聯系點吳中區龍西街道公開開庭,40余名家長及青少年到場旁聽。
云南孩子小陳只念了6周初中就輟學在家,2010年,他跟隨老鄉來到蘇州打工。去年夏天,老鄉許某因為工作上的瑣事和同事發生矛盾,糾集了包括小陳在內的5個人,約這位同事“談判”。幾句話不和,雙方一陣拳打腳踢,眼看對方逐漸占了上風,小陳掄起了一個啤酒瓶,將被害人李某打傷。公訴機關指控小陳構成尋釁滋事罪。
少年庭狄蕾庭長以“全程法庭教育”模式審理該案,將教育感化貫穿于審判全過程,引導小陳深入思考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小陳當庭自愿認罪。在近兩個小時的庭審中,家長和孩子們專注地傾聽了案件的審理過程,加強了對法院審判的感性認識,小陳在最后陳述中說:“看守所里不好,沒有一點自由。”稚嫩卻飽含悔恨的話語,在青少年心中敲響了“法”的警鐘。綜合考慮陳某的犯罪情節和認罪悔罪態度,法庭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宣判后,狄庭長針對青少年自控能力差、是非判斷能力弱等特點,語重心長地向在場的青少年指出,判斷是非的標準是道德和良心,青少年應當樹立預防犯罪的意識,遇事要分清對錯、三思而后行。
不少青少年在旁聽庭審后說,現實的審判場景讓他們體驗到了法律的威嚴,真實的犯罪案例讓他們增強了法律意識和自律意識,被告人所接受的懲罰提醒他們決不能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要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