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五個注重”提升司法建議工作實效
作者:李濤 發布時間:2013-08-20 瀏覽次數:371
為充分發揮司法建議在化解矛盾糾紛、提高社會管理水平的作用,豐縣法院堅持“五個注重”,著力加強司法建議工作,連續兩年榮獲“全市法院司法建議工作先進集體”。
注重司法建議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注重查找剖析引發糾紛的根源,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闡明提出建議的理論根據,強化建議的合理性、可操作性。
注重將司法建議工作考核。規定每個業務部門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每季度至少發出司法建議的數量,做到年初有任務,年終有考核。
注重個案建議與類案建議相結合。針對在個案中發現的有關單位在工作制度、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提出合理可行的改進方法和措施。同時對案件反映出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和涉及全局的熱點難點問題,綜合全局考慮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意見,促進社會管理機制創新。
注重跟蹤司法建議的督促落實。對發送的司法建議,以致電或發函的形式督促有關單位予以反饋,必要時向其主管部門或上級領導機關提出建議。
注重司法建議的時效性。在裁判文書生效后的一周內及時的向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避免類似社會矛盾糾紛和管理漏洞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