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讓異地未成年人同享法治陽光
作者:朱艷萍 發布時間:2013-08-20 瀏覽次數:387
近年來,江蘇省大豐法院創新少年審判思路,采取多項維權舉措,加強異地未成年人罪犯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讓異地未成年人同享法治維權的陽光。
異地委托保護出庭制度。通過建立異地被告法定代理人的心理疏導機制,提前引導、聯合偵查、起訴部門邀請心理咨詢師全程參與刑事訴訟程序,做好共同引導放任不管的未成年罪犯的法定代理人參與訴訟的司法幫教工作,并及時釋明法律援助程序,落實指定辯護制度,確保異地被告的訴訟權利最大化實現。
異地委托合適成年人制度。對不愿意出庭應訴的法定代理人,征得未成年人同意,溝通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司法所,由其出具委托函委托審理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或關工委等部門指派相應的合適成年人出庭,結合出臺的合適成年人制度,落實合適成年人代行保護幫教的職責。
異地委托提前調查制度。聯合公安、檢察提前由偵查起訴部門開展社會調查工作,協助發出委托調查函。制定《異地委托調查辦法》,通過電話、QQ、電子郵件等工具與異地被告戶籍所在的司法所進行溝通聯絡,定期督促提高委托函回復率,確保異地未成年被告平等適用非監禁刑。
異地委托幫教回訪制度。征求異地非監禁刑被告意見,對不愿意進入法院與司法局共建的幫教基地內生活工作的,可通過委托移交函委托未成年罪犯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的矯正機構落實幫教回訪職責,通過資料郵寄、網上流轉等方式掌握判后動態,利用自發開發的“短信幫教宣傳平臺”定期發送提示短信,形成雙向互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