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法院:法官以理服人 老漢服氣送“禮”
作者:李思 發布時間:2013-08-20 瀏覽次數:363
8月19日上午,沭陽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出現感人一幕,“知道法官很忙的,我等下,怎么也要當面表示,太感謝了,不為別的,就是為了服氣二字”,沭陽縣李恒鎮王老漢起了大早趕到沭陽法院訴訟大廳,等候2個小時只為將手中的錦旗當面交到刑庭法官屠鑫鑫手中,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
王老漢,沭陽縣李恒鎮曙紅村人,和謝老漢是莊鄰,兩家因為吃“低保”的問題多次發生矛盾。2012年年底,謝老漢到縣民政局反映王老漢吃“低保”不合理。2013年年初,王老漢索性也到縣民政局反映謝老漢吃“五保”不合理,王老漢從縣城返家途中遇上謝老漢,兩人在莊后砂石路上發生爭吵,并引起廝打。在廝打過程中,謝老漢將王老漢左手腕部打傷,經沭陽縣公安局法醫鑒定,王老漢左腕部損傷致左橈骨遠端骨折構成輕傷。在處理過程中,謝老漢拒不認罪,認為王老漢的傷不是自己弄的,自己和家屬也被對方打了,憑什么只處理自己,想不通,并且拒絕與王老漢進行民事賠償部分的調解,對沭陽縣公安局以及宿遷市公安局的兩次鑒定結果均不認同。
沭陽法院刑庭法官屠鑫鑫負責此案,在庭前調解未果后,針對謝老漢的疑惑、本著還原事實真相的原則做了大量細致的材料搜索準備工作,在庭審過程中,一條條一項項列舉事實圖片、證人證言,幫助謝老漢梳理當日事件發生的過程,并逐條說理,最后,謝老漢認可法官所說,當庭認罪。庭審后,謝老漢主動找到王老漢要求調解,就民事賠償事宜達成調解,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謝老漢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兩老漢都對處理結果表示服氣,特別是王老漢,覺得都是法官說理說的好謝老漢才服氣的,自己更是服氣的很,才有開頭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