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針對行政案件持續上升、個別類型案件質量下降的實際,在日前召開的全市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分析會上,明確要求9個縣(市、區)法院要以開展“送法進機關”、參與政府部門決策法律咨詢等形式,力促政執法與行政審判實現良性互動。著眼當前法院自身要緊緊扭住三個關節:

 

要注重從源頭上預防行政爭議。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依法保障當事人享有的各項權利,盡量做到事前充分聽證、事中嚴格審查、事后跟蹤反饋,特別是要加強行政法制部門對行政執法合法性、時效性、適當性的監督力度,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積極做好對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法規、政策解釋工作,努力從源頭上預防行政爭議的產生。

 

要深入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要按照省、市相關規定,建立完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的提醒、督促、落實和反饋機制,敦促行政機關負責人主動出庭。在此同時,利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參與訴訟之際,幫助其及時了解和掌握有關自身執法領域的執法現狀和存在問題,改進執法方式,從而促進依法行政,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

 

要進一步促進糾紛實質化解。對涉及市區重點項目推進和重點工程建設而實施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當事人對立情緒較大,容易出現突發性、群體性、極端性問題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以及各縣(市、區)的重大疑難復雜行政訴訟案件,要發揮運用重大行政爭議綜合調處機制的優勢,通過面對面的協調、疏導,將重大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初發階段,確保改革、發展、大局的穩定,力求實現多方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