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頻發的狀況,近日靖江法院與中國人民銀行靖江支行協商一致,力推“三項舉措”,加強對金融部門的服務,保護金融債權,切實維護金融安全。

 

建立法院與銀行點對點的聯系模式。法院對每家銀行明確一名審判法官、一名執行法官定點服務,負責承辦該行的審判、執行案件并開展訴前法律指導服務,每家銀行也派專人與該法官聯絡,實行“一對一”無縫對接。

 

建立法院與銀行信息溝通共享平臺。法院將涉及信用卡欠費、車貸、房貸等有不良借貸記錄的個人和企業列入黑名單數據庫,提供給銀行,以防騙貸案件重復發生,共同防范金融風險。銀行及時將法院集中查詢的被執行人在銀行存款的信息及時提供,以便法院在第一時間內采取保全措施,提高執行效率。

 

建立法院審執金融債權案件政策傾斜機制。對小額貸款、信用卡欠費案件,訴前與銀行工作人員一起查找被告人,實行調解、執行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