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吳江區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認為區法院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強化司法權對行政權的有效監督,依法支持行政機關改進管理行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予以充分肯定,對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表示滿意。

 

在審議中,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暢所欲言,針對當前行政審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面臨的實際困難,提出了多條改進意見和建議。如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認真落實最高法院關于依法保護行政訴訟當事人訴權的意見,依法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強化便民措施,簡化訴訟程序,方便群眾訴訟,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糾紛。要著力改善司法環境,努力提高司法效能,要強化公開力度,公開行政訴訟條件、訴訟流程和行政審判案例,引導群眾理性訴訟。擴大行政審判社會影響,依托各種媒體,通過新法宣傳、典型案例、庭審直播、巡回審判等方式,創新宣傳形式,突出宣傳效果。利用“四新”講座等學習平臺,增加法律法規方面的專題學習,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法庭旁聽行政審判案件,接受法律知識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對推進行政首長出庭責任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對首起行政訴訟案件、集團性案件、有重大影響案件等四種情形,行政機關“一把手”必須出庭應訴。同時,要確保行政負責人“出庭、出聲、出效果”,認真對待和重視審判機關的司法建議,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敗訴責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審議中,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與行政機關良性互動機制, 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增強權威性和公信力,對被訴行政行為違法而又難以協調的,要敢于及時下判,“當判則判”,避免案件久拖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