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與省消保委聯合發布“2020年度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1-03-15 瀏覽次數:2491
3月15日上午,省法院與省消保委聯合發布“2020年度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省法院副院長、省消保委副主任李玉生通報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的相關情況。
關于2020年度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的通報
“十四五”規劃明確提出“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戰略,暢通國內大循環離不開消費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消費規模的不斷擴大,消費市場出現了一些新型消費糾紛,在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省法院和省消保委開展聯合調研,共同發布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希望引導消費者積極理性維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提醒廣大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共同創建健康和諧、充滿活力的消費市場環境。
一、消費案件的特點和趨勢
(一)案件基本情況。通過梳理近幾年我省消費糾紛,我們發現消費維權案件總體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案件受理數量居高不下。近五年來,全省消費維權案件數量均在50000件以上,消費糾紛已經成為我省主要民事糾紛類型之一 ,因為消費糾紛是以發生消費行為為前提的,消費糾紛的數量大也側面反映出消費拉動我省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二是案件數量總體穩定。2018年-2020年全省消費糾紛案件數量分別為52270件、55951件、50933件,2020年疫情對消費糾紛案件數量的影響有限,反映出我省消費市場較強的抗風險能力。三是糾紛形式多樣化。消費糾紛涉及買賣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人格權糾紛、知情權糾紛、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侵權糾紛和消費公益訴訟等多種糾紛類型,涉及范圍廣,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其中買賣合同糾紛占全部消費合同比例80%以上,是最主要的消費糾紛類型。
(二)新型消費糾紛增長迅速。我國是消費大國,也是互聯網大國。互聯網行業的迅猛發展催生了很多新型消費模式,極大地方便了人民群眾的生活,但與此同時也引發了一些新類型糾紛。從近幾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新型消費案件的增加速度明顯大于傳統消費案件,且呈現出逐年上升趨勢。例如,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租車服務合同糾紛,因快遞APP下單和贈送充值金額引發的糾紛,婚介服務合同糾紛等,都是近年來才逐漸出現的糾紛。這些糾紛反映出社會消費模式的多元化和消費者權益表現形式的多樣化。可以預見,未來新型消費案件數量還將進一步增長。人民法院在審理新型消費案件時,只有與時俱進,及時更新裁判理念,準確理解和解釋法律規定,才能妥善處理各類新型消費案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案件審理難度日益增加。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1994年制定2013年修訂的。然而,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特別是互聯網、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當前很多制定法律時未曾預料到的新情況、新糾紛層出不窮。這些糾紛的審理難度明顯大于普通民事案件,對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本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中,牛某與滴滴公司合同糾紛就是一起因封禁司機滴滴打車軟件賬號引發的糾紛。作為一種新型消費模式,滴滴打車軟件整合了社會資源,促進了資源的有效利用,既方便了群眾出行,也為司機增加了收入,它的社會和經濟價值不容忽視;但是,另一方面,滴滴打車服務中出現的乘車安全問題,也引發公眾的普遍擔憂。法院認為,盡管滴滴公司封禁牛某的賬號會對牛某的擇業自由和再社會化帶來一定障礙,但是鑒于牛某曾有暴力犯罪記錄,其作為司機從事公共運輸服務對公眾出行安全感產生的影響應當優先考慮。因此,滴滴公司封禁牛某的賬號不具有違法性,駁回了牛某的訴訟請求。本案涉及的法律問題較為復雜,無法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具體條文中直接得到裁判結論,而必須準確理解法律的規范目的并靈活運用利益衡量等方法才能確定權利邊界,平衡利益沖突,作出正確裁判。
(四)多元解紛機制成效明顯。司法是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線,但不是解決糾紛的唯一手段。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消費糾紛是通過調解、投訴等非訴方式解決的,進入法院的案件僅占很小的比例。當前,多元解紛機制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作用越來越明顯。特別是各地消費者協會處理了大量消費者投訴,將大量糾紛解決在萌芽階段。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問題時,消費者協會還可以依法支持消費者訴訟。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件中,有三個案例是各地消費者協會支持消費者訴訟并獲得勝訴的案例。公布這些典型案例就是希望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積極通過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調解等非訴方式解決糾紛,將非訴解紛機制挺在前面。通過訴訟和非訴解紛機制相結合,打造消費維權的立體保護網絡,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消費公益賠償性訴訟興起。消費公益賠償性訴訟是消費者協會、檢察機關等針對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的經營行為提起的要求經營者支付懲罰性賠償金的公益訴訟。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各地積極探索消費公益訴訟模式。消費公益賠償性訴訟已經成為未來公益訴訟的發展方向。去年,常州、鹽城、淮安、鹽城、無錫等地先后審理了由消費者協會和檢察機關提起的消費公益賠償性訴訟,其中常州中院審理的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與謝某、郭某等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糾紛一案,依法判令經營者按照銷售額的三倍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共計70105591.5元。該案是全國目前為止判決懲罰性賠償金額最高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有力打擊了銷售偽劣產品、虛假宣傳等違法經營者的囂張氣焰,保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堅定決心。
二、加強消費維權工作的舉措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做好消費維權工作事關廣大消費者的切實利益和“消費雙循環”國家戰略的順利實施。省法院將一如既往高度重視消費維權工作,致力于打造和維護健康和諧,充滿活力的消費市場環境,服務保障“消費雙循環”戰略。
一是加強消費維權調研工作。新型消費糾紛的涌現,對司法審判帶來了挑戰。法院不能被動的審理案件,而應主動出擊,通過調研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去年,我們就大數據背景下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開展了調研,對因侵害個人信息產生的各類糾紛展開了深入研究,并給出了相應處理意見。今年,省法院將和省消保委合作,堅持問題導向,開展“消費雙循環”戰略下的消費問題調研,從宏觀和微觀視角,對消費雙循環戰略的背景、內涵、意義和各類已經出現的及可能出現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助力我省消費維權工作。
二是推動完善多元解紛機制。當前,人民法院案件量居高不下,大量社會矛盾糾紛涌入法院,有限的司法資源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高漲的司法需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在這種背景下,只有通過充分發揮多元解紛機制的優勢,將社會矛盾層層過濾,才能及時有效化解糾紛。近年來,省法院致力于建立健全多元解紛機制,加強人民調解,提高訴調對接質效。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擴大多元解紛主體,吸納消費者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司法行政部門、交警部門、仲裁委員會、保險協會等各類解紛主體作為成員單位,搭建網上調解平臺,爭取地方黨委、政府支持,進一步提升多元解紛的效果。
三是積極探索消費公益訴訟。長期以來,消費維權主要依靠消費者投訴或提起訴訟,這種方式成本較高,對消費者的激勵不足。對于金額較少的消費糾紛,消費者提起訴訟的意愿很低,不利于遏制各類不法經營行為。消費公益訴訟特別是賠償性公益訴訟的開展有助于降低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打擊不法經營者,凈化消費市場環境,維護公共利益。下一步,省法院將指導全省法院積極探索消費公益訴訟模式,加強與消費公益組織的聯系,提高審判效率,堅決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