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下司法拍賣程序中成交率低、所得價款少、當事人對法院司法拍賣工作滿意度不高的問題,泰州市高港區法院不斷提高為民服務意識,創新司法拍賣方式,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拍賣環境,最大限度地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建設“三同步”搖號室,從基礎上保障司法公正。該院除在單獨設立的搖號室中配備一體式搖號機外,還配備了同步錄音、同步錄像、同步筆錄顯示的相關設備,為“庭審式”搖號程序的規范開展提供了基礎保障。

 

嚴格隨機選擇拍賣機構,從源頭上杜絕“暗箱操作”。該院受理的所有司法拍賣案件均采用當事人自行搖號的方式選擇拍賣機構,并邀請本院監察人員及執行人員到場監督。此項舉措大幅提高了該院司法拍賣流程的透明度,是保證當事人對拍賣結果信服的重要前提。

 

加強拍賣價款的監督管理,從形式上保證拍賣活動合法、有序。該院要求所有拍賣保證金和成交價款統一匯入該院司法拍賣專用賬戶,該舉措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同時,可以有效監管競買人的報名情況,形式上防止競買人之間、競買人和拍賣機構之間發生串標等妨害拍賣活動合法有序開展的行為。

 

強化拍賣現場實時監督,從本質上保證公平、公正。該院辦理的每一起拍賣案件,均有兩名以上辦案人員對拍賣現場進行實時監督,包括核實競買人身份,監督拍賣師工作流程,規范競買人的競買程序等,杜絕因串標等行為損害標的物所有人、債權人的利益。

 

創新引入監察制度,自覺接受全程監督。該院邀請人民陪審員、廉政監察員全程監督司法拍賣活動,對本院主持司法拍賣人員的違規操作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追究其相應責任。此舉進一步了提高該院司法拍賣的公信力,助推“陽光拍賣”的品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