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法院“三類案件、三個平臺”服務發展大局
作者:馬俐 發布時間:2013-08-09 瀏覽次數:353
吳中法院將保障經濟轉型升級、城鄉統籌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服務大局的著力點,加強涉轉型、拆遷、環保三類案件的審理,著力強化服務“創業吳中”、“精致吳中”和“綠色吳中”建設三個平臺。
加強涉轉型案件審理,構建“創業吳中”建設司法服務平臺。積極配合吳中區“千企升級創新轉型行動計劃”,由民二庭牽頭建立服務平臺。努力通過合同糾紛、破產等案件的審理加大對重點產業和新型產業的司法扶持力度,引導不適應經濟發展的企業有序退出市場;通過“裁判式調解”發揮價值判斷和規則指引功能,引導雙方當事人明確權責后自愿達成一致,以宣示司法導向,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加強涉拆遷案件審理,構建“精致吳中”建設司法服務平臺。以行政庭為核心建立服務平臺,服務與保障市、區城鄉建設工程有序推進。堅持公共利益與個體權益相平衡、依法審查與支持行政相結合、充分協調與必要強制相協同三項原則,注重行政訴訟審理中的雙向溝通和涉拆遷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的全程協調。對于確無法協調的涉拆案件,依靠黨委、政府支持及相關單位配合,穩妥實施強制搬遷,并做好被執行人思想教育和安置補償等后續穩控工作。
加強涉環保案件審理,構建“綠色吳中”建設司法服務平臺。配合吳中區“美麗吳中、美在太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由民一庭主導建立服務平臺,在涉環保案件的審理中依法傾斜考慮生態環境公共利益。建立與環保部門的訴調對接機制,邀請環保行政機關、環境保護組織等人員協助調解環境污染引發的民事糾紛。聘請6名來自轄區環衛所、農林服務中心等部門工作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從“二級分庫”中隨機安排具備環境知識的陪審員參與生態環保案件審理,提高審判的專業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