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強化案件質量管理提升審判質效
作者:伍曉偉 發布時間:2013-08-09 瀏覽次數:348
為強化案件質量內部監督管理,金湖法院以提高案件質效為目標,采取五項措施著力培育法官的精品意識,打造精品案件。
完善評查機制,以科學規范的管理保證案件質效。進一步明確院長、分管院長、庭長的審判管理責任,以及審判委員會、審判長、合議庭、獨任審判員在審判活動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完善《案件質量評查細則》、《績效考核》等制度,每季度開展一次精品案件、次品案件以及優秀裁判文書、較差裁判文書評選評查活動,以此激發審判人員精益求精的工作積極性。
強化態管理,以有效的監督機制狠抓案件質效。全面啟動案件流程管理,對案件立案、送達、開庭、延期、結案等各個環節全程跟蹤監督,將案件質量的動態監督管理貫穿于案件審理、執行全過程,并在審限屆滿前向分管院長及承辦庭室發出超審限預警報告。定期回訪案件當事人,檢查監控審判人員辦案態度和效率,杜絕了案件久拖不結現象。
堅持會診制度,以完善的研判機制把持案件質效。通過通案、會診、聽證、研討等形式,對疑難復雜案件進行集中研討,統一法律適用和裁判尺度。堅持每周審委會例會和每月審判態勢分析制度,對上級發還、改判及群眾關注的熱點案件、涉訴信訪案件進行分析研判,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制定解決方案,確保了案件審判管理健康有序發展。
嚴格評查標準,以嚴格的質量審提升案件質效。根據《案卷評查標準》,各業務庭室每月在承辦法官自我評查、庭內法官相互評查后,審監庭從訴訟程序、實體處理等6個方面逐項評查,形成評查報告,并在每月召開的總結分析會進行通報;每季度組織業務庭室對已評查的案卷進行交叉評查,對查出的問題,由分管副院長召集責任庭、責任人進行整改談話;院領導每半年對已結案件,特別是群眾關注的熱點案件和信訪案件進行抽查評查,并認真撰寫評查報告,提出整改意見。促進審判人員辦案水平和辦案質量的不斷提高。
嚴肅考核獎懲,以正確的導向推動案件質效。全面實施績效考核辦法,并把案件時限、信訪案件數量作為硬性考核指標,納入崗位目標考核范圍,規定凡有一案超審限或有一案越級上訪者取消當年庭室及個人評優評先資格。政治處每月對庭室、法官結案數、收結比、調解撤訴率、法定期限內結案率等進行通報,年底匯總作為庭室、個人評優評先、晉升晉級的考核依據,調動干警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