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曹甸法庭狠抓服務理念的突破和司法服務舉措的創新,有力促進轄區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建立司法服務培訓制度,構造法庭專門司法服務和民間兼職司法服務互補機制。法庭依托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的選任,注重加強對重點企業、基層村組及人大代表所在單位的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使其成為本單位、本系統的兼職司法服務員,滿足所在單位的日常法律服務需要。同時將其作為法庭與企業等單位日常法律服務需要的聯絡員,遇有兼職司法服務員解決不了的事務,法庭則啟動專門的司法服務流程。

 

建立司法服務協作聯動制度,全面滿足轄區各項司法服務需求。針對不同主體、不同法律關系的司法服務需求,法庭在加強自身業務范圍法律服務力度的同時,積極尋求其他業務部門的協同與協作,最大限度為服務對象提供最準確、最便捷、最完整的司法服務。

 

建立司法服務臺帳調研制度,加強對司法服務的調研成果利用。為將日常司法服務落實到實處,法庭對司法服務的臺帳進行了分類管理,每個月進行梳理,對共性問題進行專題調研,不定期向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發布預警信息,以避免再度發生類似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