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鎮江開發區法院采取多項舉措,規范案件中止執行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實效。1-7月份,當事人涉執投訴同期下降1.3%

 

加強裁前審查。加大對被執行人有無執行能力、可供執行財產的審查力度,確有足夠證據的,裁定中止、終結執行。同時,將查明過程在卷宗中全面反映并及時向申請執行人說明;加強釋明工作。在作出中止執行裁定前,向申請人講明已采取的措施及結果,解釋中止或終結的理由,取得申請人的理解;加強線索跟蹤。加強與申請人、被執行人所在地村(居)委會、銀行等的協調聯系,全面收集執行線索,一經發現被執行人具備履行能力或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立即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