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民眾保險意識的提高,各類保險新產品不斷推出,由此引發的新類型保險糾紛也逐漸增多。針對以往訴訟到法院的涉及保險合同糾紛的案件,往往處理時間長、成本高、花費的精力大,對保險業造成的負面影響也較大,為此,靖江法院民二庭推行“訴調對接機制”,以更好地解決保險糾紛。

 

728日,靖江法院受理了一起保險合同糾紛案件,承辦人接到案件后第一時間與原、被告雙方通過電話進行了溝通,在得知雙方愿意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矛盾后,承辦人與靖江市保險行業協會取得聯系,保險行業協會委派了兩名調解員與承辦人進行了對接。

 

嚴格的訴調對接工作包括庭審環節與調解環節。為成功銜接訴訟、調解環節,承辦人首先通過庭審就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保險合同關系進行審查,并通過組織雙方舉證、質證,確定相關案件事實,聽取雙方當事人的訴辯意見。調解員在旁聽席就座,通過旁聽了解相關案情,為后續調解工作的展開打下事實基礎。在事實明晰、法律關系明確之后,承辦人會同兩位調解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環節中,調解員就保險行業的專業知識進行了講解,承辦人則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釋法。最終經過半個小時的釋法與調解工作,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案件順利協調解決。

 

據了解,我院民二庭通過引入訴調對接機制,充分發揮了社會組織、行業協會等各方面的力量,及時、快捷化解了部分淺層矛盾,有效銜接了訴訟和非訟程序,不僅豐富了人民群眾解決糾紛的途徑,節約了訴訟成本,還為維護社會和諧,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