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建立六項機制積極探尋群眾工作融入司法的實現路徑,堅持求真務實,窮盡各項措施,暢通群眾訴求。 

 

以“三項機制”為中心的訴訟服務機制。通過加強咨詢服務、訴訟指導、釋法解疑工作,完善司法公開、案件查詢、值班接待、部門聯動等工作機制,實現群眾訴訟“零障礙”;全面啟動訴前保全工作機制,實行訴前保全與執行實施的無縫對接,提高訴前保全效率;開展導訴工作機制,將導訴臺設在訴服中心,面對面解答群眾反映的問題。

 

以“巡回審判”為依托的民意溝通機制。法官深入基層,建立多個巡回審判法庭,構建以法院為龍頭、辦事處為紐帶、村組(社區)為基礎的暢通群眾訴求網絡體系,及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以“一員一辦”為核心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在轄區街道每個社區均聘任司法協理員,在每個辦事處設立巡回審判點,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建立訴調對接的立體網絡,及時解決社會上的矛盾糾紛,同時,在基層調解組織,設立人民調解辦公室,指導、協助司法協理員的調解工作,使一些突發性、常見性糾紛在始發階段就得到及時解決。

 

以“對口接訪”為特色的信訪化解長效機制。以訴訟服務中心為平臺,將信訪工作關口前移,設立了民事信訪接待室、執行信訪接待室,日常信訪接待室和院長信訪接待室,實行日常接訪與周五院長接訪的“雙軌”工作。為提高院長接訪的效率和效果,推行分體式信訪處理工作機制。根據信訪人信訪的事由,由相對應的分管院領導及部門負責人進行化解和處理,能解決的,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限期解決,實行一案到底、限期化解、結果反饋的硬性要求和處理時限。

 

以“組織聯合”為形式的大學生法援機制。與江蘇師范大學聯合成立 “法律援助站”,與法院的立案大廳連為一體,共同成為法院開展便民服務的明亮“窗口”。法律援助者每周一至周五輪流到訴服中心值崗,與法院工作人員聯合辦公,為前來尋求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群眾開通一條便捷高效的“綠色通道”。

 

以“陽光執行”為模式的執行公開機制。針對執行工作的特點,推行陽光執行工作機制,實行執行法官掛牌和申請人選擇法官制度,向社會公開執行法官的照片和個人信息,增強執行工作的公開和透明度。實行監督卡督辦制度,使執行工作自覺接受當事人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