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司法建議提升出租車行業抗風險能力
作者:郭東升 發布時間:2013-07-31 瀏覽次數:358
近日,句容法院民一庭針對在審理出租車公司追償交通事故墊付款糾紛案件中的相關問題,向該市交通局發出司法建議,得到了該局的慎重回應。
今年以來,該院在審理我市出租車公司追償交通事故墊付款糾紛案件中發現,此類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反映出出租車公司、出租車承包人以及其保證人,抗風險能力較弱,應更好地依托保險市場化解風險。該院經分析發現,由于部分交通事故的賠償額較大,承包人及保證人的經濟能力有限,致使部分大的標的額案件難以執行,給出租車公司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同時此種由保證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風險防控模式,也加重了承包人及保證人承擔不確定風險的壓力,長遠來看,不利于出租車營運市場的正常發展。為避免此類矛盾的產生,減少涉訴信訪案件,該院于1月份向市交通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進一步完善對出租車的規范管理,統一辦理投保、理賠手續,適當提高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金額及增加保險項目等措施。
日前,句容市交通局回函法院,表示在今后的出租車管理中,將要求出租車公司建立出租車保險檔案,由出租車公司統一辦理投保、理賠手續。協調保險公司、鼓勵駕駛員上調“三責險”保額,防止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賠償額的不足,提高出租車抗事故風險能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