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蒼蒼,乾坤茫茫,中華少年,頂天立地當自強……”20134月,一名初犯盜竊罪的失足少年張佳明在依法進行前科封存后,在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法院李云燕副院長面前朗讀這樣一首慷慨振奮的詩歌。

 

新北法院自200712月單獨建制了少年案件綜合審判庭以來在審判實踐中深刻理解青少年維權工作的光榮使命,堅持以“關愛、協作、開拓、卓越”的理念引領少年審判工作,搭建起一個個托舉失足未成年人未來的希望工程。

 

人員到位渠道暢通

 

大維權格局綱舉目張

 

“您覺得哪些法官能勝任少年庭的工作?”“少年庭的法官既要懂業務,也要善溝通,更要懂孩子們的心。”作為新北法院分管少年審判工作的副院長,李云燕投入了大量精力。20113月,新北法院克服案多人少、辦公場地緊張等諸多困難,將少年庭從與刑庭合署辦公的狀態中單列出來,選配了3名法律知識全面,掌握一定心理學、生理學、社會學、教育學理論,具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少年審判的法官專門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和預防工作。此外,該院在立案庭、執行局等部門指派專人負責涉少案件的立案和執行工作,立、審、執溝通協調全方位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陪審員也要精選,既陪又審”。2名曾從事教育工作的陪審員作為特邀陪審員也參與進來,一支精通涉少審判業務、人員相對穩定的專業隊伍扛起了構建少年審判“全員參與、全程保護、全面維權”大維權格局的大旗。

 

為了讓更多的青少年享受到司法關懷,新北法院少年庭依法擴大受案范圍,將所有婚姻家庭案件交由少年庭審理,并組織開展“婚姻家庭講堂”,以案釋法,向婚姻家庭案件的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宣講有關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幫助當事人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全面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

 

在擴大受案范圍的同時,有人提出了案多人少的顧慮。為此,新北法院專門設立了涉少案件綠色通道。對涉少案件,一律做到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優先、援助優先。在立案環節,設立涉少立案窗口,實施快審查、快立案、快移送;在審判環節,建立涉少案件全程跟蹤制度,加強審限管理,督促涉少案件快審快結;在執行環節,加快辦案節奏,盡快解除未成年人面臨的困難;在援助環節,對確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未成年人,主動聯系法律援助,保障其訴訟權利。2011年至今,該院共為未成年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35人次,并根據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3名當事人實行訴訟費的緩、減、免。

 

制度全面服務貼心

 

人文關懷貫穿庭審始終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在充分整合資源的基礎上,新北法院還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實現。

 

社會調查制度加深背景了解。通過審前社會調查、提審未成年犯、通知法定代理人談話、到學校或生活地點了解情況、與偵查起訴機關溝通及發放《社會調查情況表》等方式,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環境、成長經歷、學習情況、性格特點、社會交友等情況進行調查,為庭審教育、量刑做好準備并提供參考。2011至今,該院共審前開展社會調調查3143人次。

 

圓桌審判制度拉近身心距離。少年的心是柔軟的,新北法院積極尋求人性化的審判方式,變法臺式質問為圓桌式談心,讓庭審過程在緩和、寬松而又不失法律嚴肅性的氛圍中展開,充滿了人文關懷,拉近了與未成年被告人的空間距離與心理距離。庭審中,認真落實“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寓教于審,用愛心去感化,用教育去疏導,用真誠溫暖法庭內的每一個未成年人。

 

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制度保障訴訟權益。針對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的特點,為充分保障其合法權益,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場或不到庭時,新北法院選派“合適成年人”作為“代理家長”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訴訟權利,并履行監督、溝通、撫慰、教育等職責。

 

心理疏導機制幫助解開心結。該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心理疏導機制,由專業心理咨詢師運用專業知識,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發展規律,通過心理咨詢的技術與方法,幫助涉案未成年人回顧成長歷程、了解成長需求、認清自己卷入事件的心理過程、解答成長過程中出現的心理困惑,并將心理評估結論作為法官量刑的參考。2012至今,新北法院共為24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心理疏導,效果顯著。另外,該院少年庭3名法官均參加了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培訓,并將心理疏導干預機制擴大至少年民事案件中,對未成年人的關愛和保護無微不至。

 

前科封存制度撐起維權保護傘。根據刑法、刑訴法和有關司法解釋,新北法院積極探索并實施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工作,并形成工作制度。2012年,該院會同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門,為適合條件的未成年罪犯封存其犯罪記錄4份,為2013年的全面封存作了積極準備。

 

延伸職能綜合治理

 

青少年維權網立體縝密

 

新北法院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的基礎上,突出對未成年罪犯的庭前預防和判后跟蹤幫教,拓寬工作思路,聯合各方力量,切實提高青少年維權工作的深度和實效,努力構建立體化青少年維權網絡。

 

新北法院借助區婦聯、團委、關工委、社區矯正機構等社會力量,共同做好未成年緩刑犯的教育挽救工作,2012年至今共回訪幫教67人次。在幫教過程中,注重加強判后跟蹤教育,積極配合社區矯正機構進行觀護幫教,促使其改過自新。組織青年志愿者、離退休干部與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進行“一對一”的結對幫教,并由案件承辦法官通過信件、電話或上門方式,定期回訪,開展心理疏導,聯系協調所在社區和就讀學校,幫助其解決生活、學習上的困難。

 

秉持著“案結責未了”的理念,新北法院多次開展交流談心送溫暖活動,給判處監禁刑的未成年罪犯送去學習書籍、生活用品,通過交流談心,了解少年犯的思想動態及改造表現,鼓勵他們悔過自新、積極改造、重新做人,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綜合治理,預防為先。新北法院與轄區內多所中小學以及部分社區簽訂共建協議,主動配合學校及社區對青少年進行早期預防性教育,共建“護春苗”活動。由該院法官擔任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結合典型案例,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在校學生旁聽庭審和開展暑期模擬法庭活動,教育青少年遵紀守法,辨別是非,提高自我保護能力。2011年至今舉行各類法制教育活動40余場次,受眾學生數千人。

 

青少年權益保護需要構筑經緯密織的立體化網絡。新北法院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將維權觸角向社會延伸。通過維權信箱、維權熱線、電子郵箱,為青少年提供義務法律咨詢;通過設立青少年維權救助專項基金,每年撥出5萬元,對困難青少年進行救助。通過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配合,注重與團委、婦聯、關工委、綜治辦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維權聯動機制,努力構筑起全社會重視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立體網絡。

 

“我曾是一只折翼的鳥,絕望地殘喘。一束陽光照耀下來,溫暖了身心,我振奮起精神,鼓足勇氣,沖破過往,勇敢高飛!”張佳明的朗誦背后是千萬個失足青少年,希望我們的少年審判能為他們撐起一片更廣闊的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