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對速裁案件的流程管理,提高判決案件質量,及時高效地審理案件,泰州市高港區法院日前針對需判決結案的速裁案件,緊扣“逐案過堂”、“定期辦理”、“限期結案”三項方針,采取三項舉措有效落實速裁通案制度。

 

加強通案會議中意見的督辦與反饋。該院速裁組每周五召開通案會議,對除判決不準離婚以外的需以判決方式結案的速裁案件在節點掌控、流程管理、審判思路等方面進行討論并提出指導意見,由分管院長、庭長督促承辦人及時落實辦理。同時,承辦人每周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匯報,將未按期結案原因及時在通案會議中進行反饋,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確保速裁案件的快速審結。

 

加強對違規案件責任人的追究與問責。該院對在通案中發現違反案件流程管理程序的人員一律采取實名通報。同時,對該項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倒查,發現因敷衍塞責造成通案工作流于形式的相關領導一律進行問責。實行該制度以來,該院速裁案件被改判發回率、法定正常審限結案率等指標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實現了速裁案件審判工作的“良性循環”。

 

加強對速裁案件涉訴信訪的風險評估與處置。該院注重對速裁案件的涉訴信訪進行快速反應和處理。發現速裁案件當事人有信訪苗頭的,承辦人應立即對案件重新進行風險評估、分析研判,及時做好法律釋明等穩控工作。速裁組每周的通案會議中對涉訴信訪案件成因、信訪責任人、工作措施、辦理結果及查究建議進行通報,及時處置因速裁案件辦理不當引發的信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