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第三批限高令送達聯動協助單位
作者:李榮信 王宜偉 發布時間:2013-07-26 瀏覽次數:387
7月22日,市中院執行局組織對第三批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名單,分別送達給徐州市工商局、人民銀行、徐州觀音機場公安分局、徐州火車東站、徐州市城鄉建設局和徐州市發改委,并在徐州觀音機場、徐州高鐵站張貼了限制高消費令和公告。
從今年3月起,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連續發布三批“限高令”,共對193名被執行人發布“限高令”,責令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年內,不得有“限高令”中規定的高消費行為。限高令發布后,部分被執行人迫于壓力,已主動至法院協商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