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全市法院財務管理水平,尤其是執行款物管理,中院行裝處在技術處的支持下,于年初正式啟用了江蘇省首個案款管理系統——常州法院案款管理系統,并于今年上半年在新北、天寧和鐘樓三家基層法院推行了該系統。

 

通過該系統,一是促進財務管理規范化。院領導、庭長等可實時對各類案件的收退費進行準確的明細或匯總查詢,起到有效、即時的監督管理作用;承辦人及書記員可精確地查詢所辦案件的案款(執行款等)的收繳、發還及余額,自動監控整個退款過程,杜絕多退、誤退等情況的發生;財務人員能更清晰地了解案款(執行款等)的收支狀況,從而加強資金管理。二是促進財務管理高效化。收退款時,通過通知書號,能自動生成并打印支票、進賬單,貸記憑證,電匯憑證,現金繳款單等銀行票據,提高了收費人員的工作效率,并且大大降低數據差錯率,即使有差錯,也可追根溯源。三是減少當事人往返奔波。訴訟費退還或執行款撥付,在手續完備的情況下,即將實現通過電子支付平臺直接劃入當事人指定帳戶,從而減少當事人來回奔波。

 

下一步,中院行裝處將進一步拓展案款管理系統功能,預計今年年底前中院干警可通過該系統查詢個人收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