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中當事人或訴訟代理人陳述意見時是否可以詢問證人、合議庭除主審法官以外其他法官是否會認真聽取當事人陳述?”“審判工作如果受到干擾,請問你們是怎樣解決?”在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日前開展的萬名群眾聽庭審首場“庭審民評”大會上,60名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普通市民組成的民評代表,正在向該院法庭庭長和法官拋出一個個問題。

 

而這些接受評議的執法人員,在開庭之后,要直面現場代表提出的問題。

 

所謂“庭審民評”,是指具有任職資質的法官在依法履行自身職責、工作作風和廉潔自律等情況,接受群眾、監管對象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評議,認真整改自身工作和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提高審判質量、服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確保司法公正。

 

面對連云區人大代表程彩娣關于“如何防止審判工作受到干擾,法院采取哪些措施解決這種問題”的提問,該院刑庭庭長王林煙,首先分析了審判工作受到干擾的原因:“一個源于外部,一個來自內部。就外部而言,地方法院的人事任命和財政撥款依賴于當地,法院自然得罪不起;從內部來說,法官的升遷和各種榮譽、加薪的命運,往往掌握在領導手里,自然也很少敢主動找小鞋穿。” 

 

王林煙說,為解決這些問題,該院己規定工作人員不得私下接觸審理案件的當事人及其親屬、代理人、辯護人等關系人,同時要求因不明情況或者其他原因接觸并可能引起社會公眾及當事人合理懷疑的,應當自行申請回避。規定還增加了對法院退休人員的約束,要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和已退休人員一律不得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轉遞涉案材料、打聽案情和打招呼說情。違反規定將依規依紀作出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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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評代表提出的問題,既有社會熱點,又涉百姓民生,庭長和法官在回答時既要介紹法律法規、案件審理,又要懂得如何處理突發事件、如何解決投訴。平時工作中是否“慵、懶、散、慢”,審判工作做得好不好?合不合格?幾個問題下來,結果一目了然,而這些結果都會反映在民評代表們提交的測評表上。

 

據了解,連云法院開展的“萬名群眾聽庭審”活動是根據上級法院的統一布署在全市率先開展“庭審民評”活動的,該院選擇典型案件在開庭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普通市民組成的民評代表,對庭審接受評議。群眾也可申請隨時到庭旁聽,提出民評意見和建議。

 

“開展萬名群眾聽庭審,對于促進法院的作風建設、提高審判效能和辦案質量、推動黨風廉政建設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連云法院院長唐濤說,“當然,開展這項活動,不是說跟法官過不去,或者要找麻煩,應該把它看作公正司法、接受群眾監督的一個好機會。我們的一切工作是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所以我們的工作理應接受人民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