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自20067月成立知識產權庭以來,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方位、多措并舉保護商業秘密,取得良好效果。

 

審理過程嚴防“二次泄密”。今年以來,該院知識產權庭受理了一大批杭州張小泉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訴本市各經營商戶商標侵權糾紛案件,對于侵害原告商標權的假冒“張小泉剪刀”物證,原告在庭審中指出正宗張小泉剪刀與其他仿冒剪刀有多個區別點,并認為該方面的區別點屬公司商業秘密,合議庭及時回應了原告提出的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合理訴求,首先宣布由公開開庭審理改為不公開開庭審理,其次對該區別點說明采取了相應保密措施:一是對該說明限制進行證據交換,并嚴格限制涉密人員范圍;二是要求接觸該書證的對方人員作出嚴守商業秘密的保證,并承擔泄密侵權責任和預定損害賠償額及預先安排舉證責任。

 

卷宗流轉嚴格加密。承辦法官除了不在裁判文書中載明商業秘密的具體內容,只在裁判文書附件中列出或者界定受到侵犯商業秘密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卷宗流轉過程采取加密措施,對涉商業秘密的書證在歸檔時采取嚴格加密措施,將該類書證歸入案卷內卷(機密卷),規定非經分管院領導同意,他人不得查閱。

 

延伸服務積極堵漏。針對審判和調研中發現的我市不少企業在商業秘密保護方面存在的對商業秘密認知不足、保護意識淡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商業秘密保護方法失當;侵犯商業秘密責任追究不到位等問題。于去年6月先后向常熟華融太陽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等企業提出提高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意識,明確商業秘密范圍;建立健全全程覆蓋的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制度;采用人防、技防等多管齊下的方法,有效保護商業秘密;及時、積極采取救濟措施等四項建議,得到了相關企業的積極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