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提高案件執行質效,切實解決人民普遍關注的“執行難”問題,邗江法院在執行工作中努力靠實四項舉措。

 

深挖內部潛力攻克疑難復雜案件。將節假日、黎明、夜晚執行制度化、常態化,大批難案因此得以執結。堅持以服從大局為原則統一組織和調配執行力量,執行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大膽探索新的執行方式,通過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費等方式有效執結多起案件。引進交叉執行方式,根據執行人員特點分配案件,并將執行中遇到困難的案件換人執行,有效促進了執行質效的全面提升和執行人員業務素質的增強。

 

積極構建“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為全面提高審執質效,全院上下形成了“立審執”協調配合的工作思路。各業務部門相互通報立案、審理、執行中遇到的問題、發現的情況,并從有利執行的角度開展工作,提出解決方案,各業務部門整體聯動的格局逐漸形成。5年來,該院通過立、審、執有效對接,順利執結120余件案件。

 

注重發揮刑罰對民事執行的推動作用。加大運用刑罰手段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的力度。今年,已將2名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了刑事責任,充分發揮了刑罰的懲治震懾作用。主動與媒體聯系,對被執行人秦某某拒不執行判決案的庭審進行電視直播,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主動協調各方力量參與案件執行工作。經常與區城管局、計生委等行政執法機關開展聯合執行行動,有力地維護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有效排除了執行工作中的一些干擾因素。加大對影響較大案件的宣傳報道力度,展現人民法院公正執行的良好形象,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和認可。建立執行聯絡員制度,“執行難”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