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官律師攜手涉訴矛盾化解
作者:肖天存 李俊 楊柳 發(fā)布時間:2013-07-22 瀏覽次數:362
為充分發(fā)揮律師在解決涉訴信訪矛盾中的作用,積極構建涉訴矛盾的多元預防化解工作機制,常州中院于7月4日與市司法局聯合召開“共同推進涉訴矛盾化解工作”座談會。兩家單位會簽了《關于共同促進涉訴矛盾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見》,推進律師參與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意見提出正確處理法官與律師的關系,法官在案件審理以及涉訴信訪化解工作中充分聽取律師的意見,律師應當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上,理性、平和表達意見,引導當事人依法行使權利。加強法官與律師在涉訴矛盾化解中的配合,共同做好調解工作,預防化解涉訴信訪,提高案件審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意見明確雙方協作內容,對訴訟中的矛盾糾紛,法官與律師共同引導當事人客觀看待案件事實、正確理解法律,依法、理性維權,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對不服終審裁判和調解書的,共同做好當事人的法律釋明工作,或引導當事人依法申訴、申請再審。對重點疑難涉訴信訪案件,嘗試由法院委托司法局指派律師幫助化解,或參與涉訴信訪案件的聽證、約談信訪人進行法律解釋、勸導等工作。意見還就雙方間建立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作出規(guī)定,明確建立工作保障機制,法院應當為律師在參與化解涉訴信訪案件中享有閱卷、了解案情、約談信訪當事人、建議補充調查證據、參與信訪聽證會等權利提供必要的便利。對律師提出并經司法局審核的,就原審裁判可能存在符合再審條件情況的意見,法院應高度重視。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法院與司法局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涉訴信訪信息和共同化解涉訴矛盾工作進展情況,加強交流研討。同時建立獎勵機制,法院與司法局共同研究涉訴信訪案件化解獎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