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我一個外來妹的執行案,馬法官會如此上心,短短幾天就將撫育費全部執行到位,真不簡單!” 722日,李某將一面錦旗送到海安法院執行法官馬茸手中時激動地說。

 

7年前,家住鹽城某縣的李某與前夫方某在一次偶然的網上聊天中相識,后兩人迅速相戀。20072月,李某不顧家人反對,執意嫁到了遠在百里之外的海安,同年12月女兒小雅出世。由于婚前了解不深,夫妻之間矛盾頻發,經常為家庭瑣事爭吵不休。20119月,雙方終不能相互忍受,婚姻走到盡頭。經法院審理,準予李某與方某離婚,女兒小雅隨李某生活,方某按月支付1200元撫育費,對女兒享有探視權。

 

本以為生活會重歸平靜,卻不料,前夫方某在支付了3個月的撫育費后便杳無音訊。前不久,無奈之下的李某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馬茸數次到方某家中了解情況,但均遭到拒絕。方某銀行賬戶查詢不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其單位負責人也不愿做協助工作,執行談話中方某態度強硬,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在一次談話中,馬茸得知方某曾要求假期將女兒帶回海安撫養而遭到李某及其家人拒絕的信息后,她感到方某其實對女兒一直割舍不下,或許可以嘗試由此引入心理疏導。

 

64日,馬茸再次召集雙方來到法院。在向雙方重申應負法律責任后,馬茸與方某聊起了子女教育問題,隨著談話的深入,方某情緒逐漸激動,流露出對女兒的思念。馬茸覺得時機已經成熟,決定讓方某當場與女兒小雅通電話。聽到女兒的呼喚后,方某抑制不住內心的情感,哽咽著表達了對女兒的愧疚之意,當即他撥通了家中電話,讓家人將撫育費悉數送到法院,并表示今后一定擔負一個父親的責任,案件至此順利執結。

 

據悉,近年來,該院創新案件審判執行方式,將心理疏導引入實際辦案過程,要求干警不僅注重運用法律,而且要巧用心理疏導化解矛盾,今年以來,該院經疏導被執行人自動履行案件21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