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證有詞”,夫妻私刻印章1846枚賣假證雙獲刑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袁夏華 發布時間:2021-02-01 瀏覽次數:835
近日,彭某因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如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零成本廣告拉來“巨單”
2010年開始,彭某夫妻二人在如皋做起了制售假證的“買賣”。為了拓展業務范圍,遂找人刻了“辦證132***4285 常年不休”的塑料章,在如城周邊的小鎮電線桿上打廣告。
客戶辦證聯系留存的手機號,均由彭某負責電話聯系,與客戶談要辦的證件、相關資料。微信沒有推廣時,采用線下接頭方式。后來利用微信開展線上服務,因為線上交流的便利,業務量劇增。彭某交代,業務好的時候,除去成本,月賺超過4000元。
“專業配置”齊全讓你眼花繚亂
2010年之前,拉來的“訂單”都是交由他人制作,兩人只是賺點差價。后來買了上游淘汰的制作假證的本子、塑料皮、有章的塑料紙,另外購置了噴墨打印機等工具后開始單干。
案發后,公安機關在兩人租住的房屋內查獲偽造國家機關印章55枚,公司、事業單位印章共計96枚,其他塑料印章1695枚;另外還發現畢業證書封面、內頁、機動車登記證書、士官退出現役證封面、內頁、結婚證、離婚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大量假證半成品及電腦、打印機、塑封機、制卡機等作案工具。
“膽大包天”啥證都敢做
只要“客戶”下單訂證,朱某和彭某就能按照要求制作完成,他們用實際行動“證”明著“沒有做不出來的,只有你想不出來的”這句廣告語。
法院審理查明,兩人共計偽造并出售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戶口簿等國家機關證件68本。其中房屋所有權證19本、不動產權證4本、房產證2本、機動車登記證書1本、營業執照3本、戶口簿9本、常住人口登記卡1張、結婚登記證2本、離婚證1本、高壓電工證8本、電工證1本、登高證3本、特種行業操作證6本,監理證2本、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1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1本、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2本。
彭某丈夫朱某也因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犯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犯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另案處理,數罪并罰獲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