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高郵法院審理涉及外地農民工的民事糾紛1500多件,外地農民工涉訴糾紛呈現出一些新情況、新特點。

 

一、糾紛特點

 

一是糾紛類型更加多樣。追索勞動報酬占糾紛總數的70%以上,工傷損害賠償、雇員受害賠償、交通事故糾紛數量快速增加,案件復雜程度明顯提高。出現少量以農民工為被告的勞務合同糾紛,用方工以違約為由要求返還預付工資、獎金及實物。

 

二是維權障礙依然存在。外來農民工主要從事服裝加工、建筑裝潢、交通運輸以及餐飲、娛樂、零售服務業,以提供簡單勞務為主,流動性大,維權意識和能力弱。一些農民工未參加社會保險,無加班補貼、無固定假期、無工傷保險以及惡意拖欠薪酬、工資標準過低等現象較為普遍。

 

三是法律援助存在不足。近年來,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援助為少數外地農民工維權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與快速增加的糾紛數量相比,目前法律援助在規模、渠道、覆蓋面以及援助力度等方面還不能完全滿足外地農民工的實際需求。

 

四是不能融入本地社會。外地農民工雖然在城鎮工作、生活,但多處于臨時就業狀態,缺乏穩定職業和居所,生存壓力巨大,業務文化生活貧乏,對本地人心存戒備,以地域劃分形成“老鄉”團體,對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感到極度不滿,易引發心態失衡。

 

二、對策建議

 

1、完善勞動就業體系。提供針對性就業服務指導,規范職業中介機構,建立和完善外來勞動力就業市場,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進行職業技術培訓。

 

2、切實維護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各項保障水平,各級法律援助中心為載體,組織外來農民工學法用法,提高他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制定有關配套政策來提高外來農民工社會保險覆蓋面,解除他們工作和生活的“后顧之憂”。為涉及外來農民工勞資糾紛、損害賠償糾紛開設綠色訴訟通道,為其提供更加便利、周道的訴訟指導和服務。

 

3、加強宣傳正確引導。加強正面引導,努力消除偏見,增強外來農民工的自我認同感,幫助他們盡快融入本地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