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法院司法助力城鄉一體化建設
作者:張景義 王明新 楊 波 馬紅妹 發布時間:2013-06-18 瀏覽次數:1072
日前,江蘇省太倉市人民法院一份《情況反映》引起了該市市委的高度重視,同時被江蘇省委轉發。太倉法院在該情況反映中認為:在城鄉一體化進程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增多,影響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發展,而解決此類糾紛的相關法律規定不健全、法律與政策銜接不暢、配套制度不完善,法院對此提出了相關對策建議。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隨著城鄉一體化建設和現代農業的發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加快。由于城鎮化建設及公共設施建設土地征地、無序流轉、歷史遺留問題等原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呈現多發、易發態勢,進入訴訟渠道的案件數量也大量增加。以太倉法院為例,2010年至2012年,該院共審結此類涉訴案件177件,而2012年全年則多達159件。
太倉法院在調研中發現了三個主要問題。一是關于農村流轉土地征收征用的規定操作性不強;二是對確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標準不明確;三是建設農業生產管理用房面臨法律障礙。
面對此類問題,太倉法院給出了相關對策建議:一是建議立法機關抓緊制定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征用法規,對征收征用的程序、補償標準等作出全面的規定,為基層提供法律依據;二是加強對合作農場等創新經營模式的調研,對發現的諸如農業配套設施建設等新問題進行政策扶持。同時,順應戶籍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強對實踐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情形的研究,依法確立認定標準,對開展相關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三是完善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及時出臺涉及醫療、養老等相應的保障措施,讓失地農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與此同時,太倉法院還強化了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的化解工作。他們確定了尊重當事人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原則、兼顧法律政策適用原則、嚴格執行農用地用途管制原則以及堅持調解優先等基本原則妥善處理糾紛。他們還建立健全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包括加大訴前調解工作力度、健全訴調對接工作機制、加強典型案件巡回審判等八項措施,為化解糾紛提供有力抓手。
太倉法院的《情況反映》以及對策建議得到了太倉市委的高度重視。太倉市委書記陸留生認為,太倉法院主動服務城鄉一體化改革發展,有效預防和及時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結合太倉實際專門出臺意見的做法很好。他同時希望太倉法院繼續主動作為,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為太倉現代農業發展再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