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到被告人病床前開庭審案
作者:周蓉仙 發布時間:2013-05-31 瀏覽次數:862
5月28日,一起危險駕駛刑事案件在上海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病房內開庭審理,被告人沈某因危險駕駛罪被昆山法院判處拘役一個月、緩期兩個月、罰金1000元,其當庭表示認罪服判,這是昆山法院人性化司法的又一次生動實踐。
刑事案件為何在醫院病房內開庭?原來,被告人沈某因2012年4月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被取保候審,2013年5月檢察機關以沈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訴至法院。承辦法官審查案件時發現,沈某身患糖尿病性壞疽——右足潰壞感染、下肢動脈硬化閉塞癥、糖尿病、高血壓、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等多種嚴重疾病,長期住院治療,無法到法院接受審判。考慮到被告人的身體狀況,從人性化司法的角度出發,昆山法院在與公訴機關溝通后,承辦法官與公訴人一同前往沈某所在醫院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在病床上,沈某后悔當初的一時僥幸心理觸犯法律,當庭認罪服判,并表示不會上訴,下一步一定認真改造,爭取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