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的氾光湖,波光粼粼、鶯飛草長,一派春意昂然。然而,我和書記員小李卻無暇欣賞這美麗的春色,想到唐家兄弟的糾紛還沒解決,我們不由得又加快了腳步,恨不得能立刻趕到阿力的魚塘。

 

阿強與阿力是親兄弟,阿強曾與某農業公司簽訂合同,承包了五千畝魚塘。出于種種原因,阿強并沒有親自經營魚塘,而是把魚塘交給弟弟阿力經營。合同到期后,阿力卻沒有及時騰讓魚塘,反而繼續投放了魚苗。

 

今年3月,農業公司以排除妨害為由起訴阿力,同時提交了先予執行申請書。

 

3月份正是魚苗生長的關鍵時機,農業公司為何突然要收回魚塘?這其中是不是有其他的原因?為了準確掌握案件事實,我帶上書記員小李直奔幾十公里開外的魚塘。魚塘邊的小屋里,生活用品一應俱全,阿力卻不知去向。我們轉而趕往阿力所在的村子。在村民的帶領下,我們順利的找到了阿力家。看到法官登門,阿力轉身回了屋,還關上了房門,表明不愿與我們交談。阿力的妻子阿美情緒十分激動,聲稱“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其他免談”。盡管我和小李反復勸說,阿美仍不為所動,阿力也始終不肯露面,我們只得無功而返。

 

盡管我極力想化解矛盾,可是農業公司也十分焦急,一再詢問何時能先予執行。為了最大限度的維護雙方的利益,我們決定再次前往氾光湖。這次,跟隨我一同前往的還有執行干警。在車上,我們商量著盡量說服阿力主動清塘,最大程度的減少損失。

 

再次見到阿力,他仍然對我橫眉以對。我卻“無視”他的冷淡,把他拉到一邊,試圖緩和其情緒。

 

經過再三溝通,阿力終于吐露真言。原來,阿力與阿強因瑣事發生爭吵,阿強一怒之下要收回魚塘。此舉不可避免會給阿力帶來經濟損失,阿力也因此對阿強十分惱怒。原本和睦的兄弟倆因此成了仇人。

 

了解到這一事實,我請來了農業公司和當地村委會的工作人員,分頭從親情、法理的角度與唐家兄弟溝通,試圖挽回二人的親情,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整天的努力,阿強和阿力都一改之前的態度,主動表示愿意接受法官的主持,共同解決問題。

 

最終,在我的主持下,阿力主動對魚塘進行了騰讓,農業公司也主動撤訴。回程時,阿強和阿力還一起把我們送到村頭。

 

看著相依而立的兄弟倆,我終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此時,再看余暉中的氾光湖,我都由衷覺得,真美!(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