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桂晗: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
作者:黃桂晗 發布時間:2013-04-18 瀏覽次數:521
十八大報告進一步強調了依法治國的理念和方略,要求領導干部要用法治思維和方式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對于人民法院,根本要旨就是要始終堅持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踐行“人民法官為人民”司法理念,建構法治秩序,實現法治“小康”。
要突出解決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當前,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信訪難的“四難”問題,仍是群眾最關心、最期待解決的司法問題。一段時間內,我們偏解了能動司法和職能延伸的內涵,耗費大量的司法資源,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審執工作的中心地位;信訪考核與審判績效考核機制的不科學、不合理,挫傷、束縛了干警執法辦案的熱情和手腳,過度追求案件的調解,將“和諧”這一“目標”當做“手段”來理解和適用,使法律失去了硬度和剛性。大道至簡,一力降十會,人民法院應立足回應和解決群眾的司法期望,一切以審執工作為重心,建構法治規則與秩序,恢復司法的嚴肅與剛性,從而不斷提升司法權威與司法公信力。
要科學論證能動司法的項目運作。能動司法是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方式,在應對社會矛盾多發,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一段時間,全國能動司法的經驗百花齊放,但亦泥沙俱下,亂象叢生,其中不乏或“投機取巧”或“粗制濫造”的“偽經驗”,不僅浪費了稀缺的司法資源,更產生了“擾民眾、亂風氣”的負面效應,經不起實踐的推敲和時間的檢驗。作為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方式,能動司法的項目運作必須立足解決民生問題和司法難題,必須對其可行性、時效性、持續性進行科學的論證。
要著力推進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將一切工作重心放到審執工作中來,就必須著力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實現同素異構,提升效率。一是傾斜一線。目前,如何解決法院工作人員相對充足和一線法官絕對不足的悖論,是隊伍建設必須思考并解決的課題。一言蔽之,必須調整綜合保障部門人力配置,最大限度保障一線法官人數;要傾斜解決一線干警職務職級問題,挖掘內在潛力。二是人崗適配。要進一步深化青年法官導師制度、優秀法官掛職鍛煉、公開競爭上崗、輪崗雙向選擇等好的經驗做法。三是完善梯隊。人才梯隊建設是法院長久發展的根基和保障,要戰略規劃法院的梯隊建設,對人才的培養潛力、培養方向、培養空間進行論證、引導、支持,實現既發現人才,又鍛煉人才,既穩定隊伍,又激發活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