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倉:新形勢下基層法院司法水平提高與法院特色化發展的路徑探索
作者:王燕倉 發布時間:2013-04-11 瀏覽次數:523
習近平總書記在近期的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就做好新形勢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要進一步提高政法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在新形勢下法院要以司法水平提高為重點,而法院從事審判的主體是法官,法官司法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法院的司法水平,虎丘法院積極回應新形勢下的司法需求,準確把握司法水平提高和法院特色化工作發展的結合點,始終立足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發揮審判應有職能,致力于為轄區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制環境。
一、新形勢下基層法院司法水平提高的新需求
近年,不斷發展變化的政治經濟形勢對基層法院司法水平提高提出新的挑戰和要求,基層法院承擔著全國法院80%以上案件的審判任務,司法的發展變化首先反映在基層,因此,提高整個基層法院司法水平首先要提高基層法院法官的司法水平。
一要審時度勢,提高法官把握大局水平。在司法工作中認識大局、把握大局、服務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形勢政策變化對基層法院法官把握大局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戰,在審判實踐中,法官要實現這一目標,必須消除“就案辦案”的思想桎梏,自覺將審判活動寓于國家工作發展大局,賦予審判活動以生命力,裁判結果才會被社會所接受。脫離了社會大背景的孤立辦案和冰冷辦案,實際上背離了司法的服務職能。提升把握大局水平要找準法院審判工作與大局工作的著力點,積極回應民眾的司法需求,能動司法,拓展延伸審判職能,強化司法保障,及時調整司法服務措施,以實現司法效益的最大化。
二要精研業務,提高法官執法辦案水平。執法辦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務,也是法官司法水平提高的永恒主題。司法水平的核心是審判和執行案件的水平。隨著社會轉型的不斷深入,層出不窮的各種社會矛盾直觀地反映在基礎法院的各類案件上,極大地考驗了法官的執法辦案水平,審判是一門法的藝術,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和科學性,它要求法官必須具備高水準的法律素養和文化底蘊。同時,新形勢下的司法水平具有非常豐富的外延,作為法官,要善于在追求案件法律真實的同時,從整體上把握案件處理結果的妥當性和公正性,實現標本兼治。如果做不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效統一,司法的社會價值就不會得到完美的體現,司法保障也難以實現。
三要司法為民,提高法官群眾工作水平。大量矛盾糾紛不斷涌入法院,把法院推向了風口浪尖,基層法院面臨的諸多矛盾涉及群體性問題、歷史遺留問題、政策性問題等等,敏感性、關聯性、對抗性強,給人民法院協調利益關系、化解社會矛盾增加了難度,要解決這些問題關鍵之一在于提升法官做群眾工作的水平。一名優秀的法官必須善于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復雜的矛盾問題,要綜合考慮與案件本身密切相關的各種因素,協調好與案件有關方面的各種關系,贏得社會各方的理解和支持,為審判工作和法院的發展減少障礙和阻力。只有靈活運用各種說服的技巧和方法,適時掌握當事人的心理變化,通過平實、易懂的思想溝通增強法官的親和力和化解糾紛的能力,最終達到案結事了的目的,這樣才能真正使法院起到社會“減壓閥”的作用。
二、在司法水平提高過程中虎丘法院特色化發展的路徑探索
改革創新是法院工作發展的不竭動力,只有法官具備較強的改革創新能力,法院工作才有活力,法院工作發展才有后勁。虎丘法院緊緊圍繞法院工作實際,與時俱進、大膽探求法院工作的內在規律,使法院的各項工作在符合審判工作基本規律的同時呈現特色化發展。我院不斷強化司法水平提高,從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出發,拓展法官司法水平內涵,提高司法水平標準,在服務大局方面,不斷拓展司法職能,助力區域發展;在執法辦案方面,錘煉過硬的司法水平,提升法官職業水準;在司法為民方面,創新司法服務產品,提升群眾工作水平。
1、以服務大局為重點,不斷延伸司法職能。我院堅持服務于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為區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斷更新司法理念、調整思維方式、定位服務宗旨、明確工作方向,努力實現審判活動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密切關注經濟運行的新情況和宏觀調控的新變化,以審判維權、司法和解、風險提示等手段優化經濟資源配置,助力企業發展;保障區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對涉重點項目案件實行專案調度,幫助預防矛盾化解,保障區重點項目的順利推進;為區域外向型、創新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在打擊侵權、保護傳統工藝、服務轉型升級等方面提供司法“軟環境”和“硬保障”。我院能動司法服務區域經濟發展,聯合區金融辦、維穩辦舉辦“小貸公司風險防控大講堂”活動,并深入高新生產資料交易中心等地走訪百余家鋼貿商戶排查摸底,為我區金融風險防控提供第一手資料;與擁有300多家會員企業的蘇州南安商會結對共建,以主動、細致的司法服務幫助轄區企業建立法律風險防控機制。在引領優化創新環境方面,依托知識產權刑事審判保護自主創新,依法保護惠普、LV等中外知名商標不受侵害,促進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同時強化知識產權服務,創設《知識產權審判動態》普法服務載體為企業、商戶提供最新糾紛動態信息。
2、以執法辦案為核心,錘煉過硬司法水平。努力做好審判和執行工作,進一步健全執法辦案工作機制,是全院提高執法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的有效途徑,我院下大力氣研判解決困擾審判工作的深層次問題,并落實到具體審執工作,切實提高執法辦案整體水平。刑事審判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打擊和抑制犯罪,營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民事審判平息和化解各種利益糾紛和沖突,調節和平衡各種社會經濟利益關系;執行工作不減力度,更多的關注貧困人群,關注弱勢群體,想方設法化解執行難;行政工作加強與相關單位溝通,把好“審查關”、“保護關”、“協調關”,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解決。我院創新審判工作,不斷總結工作中積累的經驗和做法,加強刑事審判與社區矯正的銜接,探索實施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機制,力求刑事審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積極推進庭審方式改革,率先開展輕微刑事案件集中審理;民事審判“四方共建”和“六方聯動”機制成效凸顯,交通損害賠償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群體性糾紛得到有效管控;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執行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在全省率先構建起由27個區級機關和8個鄉鎮街道參與的“大聯動”格局,召開“征收與補償涉法風險提示座談會”,與高新區房產交易管理中心建立“雙向互協”共建機制,極大地加強了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
3、以司法為民為根本,創新司法服務產品。司法作為社會正義的重要防線,與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做好群眾工作,法官應當提高自身的責任感,學會培養換位思考能力、溝通交流能力、準確把握民意能力、耐心細致工作能力等。司法工作需要嚴肅的態度,但絕不意味著機械司法和冰冷辦案,應根據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群眾思想多元化特點,及時轉變做群眾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與時俱進地改進做群眾工作的話語體系,切實做到與民意對接。同時,做到一切工作為了群眾、一切工作依靠群眾,真正把執法辦案變成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司法實踐,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優質的司法服務。近年來我院不斷落實司法便民惠民措施,率先構建起以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鎮(街道)基層訴訟服務站、村(社區)司法服務站為核心的三級聯動訴訟服務體系,充分發揮立案文明窗口作用,杜絕“告狀難”現象,同時創新機制與蘇州大學文正學院協作共建訴訟服務義工崗,對接志愿者力量充實訴訟服務;日益完善巡回審判點布局,方便群眾訴訟,華通社區巡回法庭、勞動人事爭議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效持續優化的同時,又于2012年5月設立全省首個家事審判巡回法庭,突出全程化調解、專業化審理家事糾紛;進一步搭建司法親民載體,積極打造司法服務民生品牌群,開展“和諧家園·法制同行”系列活動,設立“玲玲姐姐法律屋”、“玲玲姐姐”志愿者團隊,在蘇州新聞網開辟專欄、開展“校園法制行”、法制故事會等活動,豐富的普法形式受到社會的普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