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法院在審理案件中發現,涉鋼貿市場糾紛案件呈明顯上升趨勢。2012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此類案件59起,涉案標的額最高達780萬元,涉案金額共計約1.2億元。

 

主要原因

 

一是鋼貿商盲目擴大投資導致資金周轉困難。部分鋼貿企業利用短期拆借來的資金,將少部分投回到鋼鐵行業中,大部分則是流入到期限較長的民間借貸中,且以投向熱市為主,資金回籠慢,一旦某個環節出現問題,整個資金鏈全部斷裂。

 

二是鋼材企業之間相互擔保,引發連環訴訟。部分鋼貿商為獲取貸款,注冊時以較高的虛假資本注冊,其借款金額和實際還款能力之間造成錯位,一旦無力還貸,往往“跑路”。

 

三是投資擔保公司存在變相放貸行為。投資擔保公司違反國家金融政策,非法收取高額手續費等變相高息,風險隱患控制力弱,投資擔保公司普遍存在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且監管措施不力。

 

對策建議

 

一是組成專業合議庭。安排精干力量組成合議庭,依法妥善處置因鋼貿市場引發的民間借貸、小額貸款和金融信用卡糾紛等案件,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二是依法保全資產。按照“統一訴訟、統一保全、利益共享”的原則,依法查封保全資產,查封期間國土、住建(房管)部門暫停辦理涉及鋼貿市場、市場內擔保公司及鋼貿商戶股東及其家屬的土地、房產交易或變更手續,工商部門暫停辦理涉及鋼貿市場、市場內擔保公司及鋼貿商戶的股權變更等手續,防止涉訴企業隱匿和逃廢債務。

 

三是完善放貸制度。投資擔保公司應建立健全和完善放貸制度,考察借款人和擔保人的信用、經營和財產狀況,加強跟蹤監督,定期考察借款人的實際經營狀況及財產狀況,一旦發現借款人出現經營不善、企業虧損或借款人個人負有重大債務、逃貸行為等危及返款能力的,可提前向法院起訴。

 

四是強化法律宣傳。對市場經營者、鋼貿商戶、擔保公司及從業人員開展針對性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市場和商戶合法誠信經營,不轉移資產、不隱匿和逃廢債務。對個別惡意逃廢債務、隱匿轉移資產的鋼貿商戶和涉嫌違法的鋼貿從業人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依法處理,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