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是人民法院進一步履行審判服務職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中心工作,也是當前人民法院源頭性、根本性和基礎性的工作。今年以來,惠山法院積極探索法院審判工作與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互促共進”,切實找準法院職能發揮與承載社會責任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努力將司法手段與非訴手段有機結合,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強大合力,以更加和諧的方式解決各類糾紛。重點開展了五項工作:

 

抓“緊”涉訴糾紛有效化解。注重訴訟調解,形成全員、全面、全程調解的工作模式,依法穩妥化解一批疑難、復雜或社會影響大的案件;注重訴調對接,積極引導交警、婦聯、仲裁委等社會力量參與調解,努力為當事人尋求高效率、低成本的訴外化解途徑;注重溝通協調,加強與金融、建設、工商等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多管齊下化解糾紛。

 

抓“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強化風險防范理念,將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貫穿于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全過程,實行全流程防控;開展立案初始評估,對可能有風險的案件填寫《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表》附隨案卷,全程記錄潛在風險、應對策略及化解效果;審判、執行和信訪階段隨時根據案情發展進行研判和預測,按照“較高”、“嚴重”等不同等級科學制定預案及應對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抓“強”涉訴信訪化解工作。積極爭取各界配合支持,認真做好釋法明理,成功化解18件進京上訪、中政委交辦及省聯席辦交辦案件,化解率達100%;變“事后堵防”為“事前疏導”,高度重視涉訴信訪排查和息訴穩控工作,有序推進“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堅持化解方式“耐心、誠心、真心”三措并舉,完善推行預約接訪、集中接訪、跟蹤督辦、限時回復等機制,筑牢源頭預防糾紛的“第一道防線”。

 

抓“穩”征地拆遷矛盾化解。強化組織領導,先后成立全區、全院清理征地拆遷糾紛工作領導小組,健全黨委牽頭、各部門協同配合的化解網絡;多次召開由區各相關職能部門、各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及法院領導參加的推進會,分析研究情況,部署落實對策,對每一糾紛都細化方案,責任到人;針對重大群訪群訴類矛盾的特點,抓重點,樹典型,取得以一帶眾,化解一戶矛盾帶動化解群體矛盾的效果。

 

抓“早”糾紛源頭預防穩控。組織“宏觀形勢下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現狀”、“新形勢下涉訴群眾工作問題”等專題調研活動,建立健全與地方黨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預防、調處、穩控的聯動機制;啟動“無訟社區(村)”創建活動,聘任全區112個社區(村)調解主任為“兼職調解員”,推行“坐班實務培訓”模式,開展聯合調解、委托調解等活動,營造“小矛盾不出村(社區)、大矛盾不出鎮(街道)”的無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