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日下午,我與同事一同前往埠子鎮陳集村進行幫扶走訪,我們一共走訪了6戶群眾。此次走訪,主要目的是與特困戶建立日常聯系,通過話家常,了解他們需求,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

 

節前,我院集中分組到幫扶對象所在村組進行了走訪慰問。主要領導捐款1000元,班子成員每人捐款500元,普通干警每人捐款200元,并為特困群眾送去了米、面和慰問金。全院干警共幫扶200余戶困難群眾。當時,我就有很深的感觸,覺得作為公務人員,我們能代表黨和政府為老百姓做一點實事,責無旁貸。再次來到陳集村,我有了更深的感觸,總體感覺,要實現全面達小康,最艱巨的任務就在這些特困戶問題上。

 

我負責幫扶兩戶群眾。一位是29歲的男青年小陳,因先天性小兒麻痹癥腿部殘疾,全家四口人,母親、弟弟和妹妹均在外打工謀生。小陳本人享受低保,在鎮上一紡織廠上班,該廠為其繳納五險,每月能領到約800元工資。小陳克服自身疾病,一個人在家生活,生活盡量自理。當問及目前有什么需要我們解決的問題,他說沒有。他一人在院子里將沙子、水泥攪拌,準備將偏屋的地面做成水泥地平,看上去雖有殘疾,依然能干活,是個自立自強的青年。

 

對小陳的幫扶,我想尊重、關心、鼓勵是最重要的。當其遇到困難時,對其予以資助或協調村、鎮幫扶一些資金,盡量能讓其通過自己勞動有工作做,協調廠里不斷提高殘疾人待遇。特別應對其予以精神鼓勵,讓其努力通過力所能及的勞動,為自己創造更好的生活。

 

老陳是我幫扶的第二戶群眾。他是位孤寡老人,兄弟三個,老二已經去世。因腦血栓引發半身不遂。據其本人、村會計和村民介紹,老陳實際生于1953年,身份證上顯示1960年,導致享受不了60歲以上老人補貼,也不能進養老院。家里有兩間簡陋單房,是在自家自留地上建的,內室有簡陋的床、零亂的衣物,沒有任何家俱,外室有極其簡易的鍋灶,旁邊堆放桔桿、樹枝等燃料。家中沒有自來水或水井,在鄰居家提水生活。享受低保,民政部門過節會給點慰問金,靠村民、親戚接濟一些米面、青菜生活。

 

老陳給我的感受是,生活條件極其艱苦,連維持基本生存都有困難。當問到有什么要求時,他提出想進敬老院,但因身份證上的年齡未達到60歲,鎮敬老院不接收,村里幫助協調過,但民政部門堅持年齡是硬條件。對這位老人,我深表同情,雖然此次僅是回訪,未準備錢物,我還是給了他100元錢。這位老人,已基本沒有勞動能力,靠自己很難維持基本生活,必須依賴國家救濟和安排。據村會計介紹,鎮敬老院能接納200位老人,目前只有70多位老人入住,老陳因身份證年齡問題未能入住。我決定要與鎮領導聯系調查核實老陳的具體年齡,征詢其本人意愿,幫助他解決進敬老院的問題。

 

此次回訪,我們與特困戶面對面交流,一邊了解情況,一邊宣傳國家和省市區里的幫扶政策,鼓勵他們樂觀的對待現在的生活。我們提出,特困戶即要靠自己努力,也要對國家的扶貧政策抱有信心,要相信區里對特困群眾幫扶的決心和工作力度,有什么困難提出來,我們結對幫扶人員會盡自己所能,區里也會落實幫扶措施。

 

通過走訪6戶困難群眾,我發現他們生活都很困難,但他們要求不高,能維持基本生活、生病能及時救治即可。他們能夠節儉度日,對生活持樂觀態度。此次回訪,讓我看到群眾的樸實本性,更讓我認識到作為國家公務人員應盡好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