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吃麻辣燙被查出毒駕 店主添加罌粟殼擔刑民兩責
作者: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 陸芳芳 發布時間:2018-09-27 瀏覽次數:594
莫名被查出毒駕,竟是吃麻辣燙惹的禍。麻辣燙店主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訴,同時被檢察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支付賠償金,并在媒體上向社會公眾道歉。9月26日上午,梁溪法院組成七人制大合議庭開庭審理該起食品安全領域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梁溪檢察院檢察長李贏出庭支持公訴,法院開庭審理后當庭宣判。
今年2月,民警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彭某及其妻子尿液中嗎啡類毒品成分呈陽性,但兩人均表示從未吸食毒品,懷疑是兩小時前吃的麻辣燙有問題。民警隨即聯系一同吃過麻辣燙的彭某女兒,同樣在其尿液中檢測出毒品成分。
民警前往彭某一家指認的“重慶麻辣燙”店內,該店由店主徐某獨自經營,民警對燙煮麻辣燙食材的湯汁檢測后發現確實含有嗎啡類毒品成分。在店內搜查時未發現有毒原料,后至其家中發現,在廚房水槽下櫥柜與地面夾層中有一袋棕色粉末,徐某承認正是添加到麻辣燙底料中的罌粟殼粉末,稱重415.53克。
經法院審理查明,徐某于2017年10月以及2018年2月23日至3月5日期間,在其經營的“重慶麻辣燙”店內,將購買的罌粟殼粉末加入麻辣燙底料制作燙煮食材的湯汁,向消費者出售190余次,非法所得4200余元,致使部分消費者在該店就餐后,經檢驗體內含有嗎啡類成分。經審理后,法院當庭宣判,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元,扣押在案的湯汁罌粟殼粉末予以銷毀,作案工具手機1部予以沒收;同時判令徐某支付賠償款4.2萬元,上繳國庫,并以書面形式在無錫市市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承辦法官符錫梅副院長表示,今年3月,最高法、最高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責任的,檢察機關可以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本案中,徐某故意在其經營的麻辣燙店的湯鍋底料中添加罌粟殼粉末,并向不特定消費者銷售,嚴重危害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徐某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